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雲林縣議會定期會議中,廿二日議程安排「雲林縣因應一一四年國土計畫法實行之配套措施」專案報告,議員們發言相當踴躍,紛為雲林縣未來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以及農民權益保障強力發聲。
國土計畫將於一一四年實行,攸關雲林縣發展甚鉅,議員李明哲、黃文祥、陳俊龍、林深、王又民、陳乙辰、陳永修、陳芳盈、游淑雲、簡慈坊、吳蕙蘭等議員,在大會及下午座談會中紛紛提出相關建言。
與會議員皆認為此次國土計畫法相關配套措施並不成熟,若貿然實施將會影響本縣未來產業發展及農民權益甚鉅且長遠,強調應先保障地方「農業權」為優先考量,在「農地劃分」和「農民權益」間應取得平衡。
此外,地方農政單位必要時,應聯合縣籍立委為農民權益向中央部會發聲爭取相對保障,也要求中央在農地範圍設定基準上,應「因地制宜」劃設,並在國土計畫法實施前,先下鄉舉辦說明會讓縣民充分了解,對地方及在地農民因農地劃定所蒙受的限制與損失,更應給予應有的補償,甚至有議員順勢提出農業永續發展對策,建議縣府因勢利導,透過農地增加「綠覆蓋」面積,積極推動並爭取「碳權」事宜。
議長黃凱表示,國土計畫法將在明年實行,本縣刻正積極發展農工商產業,中央劃設雲林縣農業用地比例位居全國第二,若以內政部現行劃設版本施行,將嚴重箝制縣之發展;且針對本縣國土計畫功能分區、農地農用分配比例及對等補償、農民權益與收益保障等相關配套都未臻明確,尚待討論釐清,議會議員對此都相當關心,為充分探討特在此次定期會中安排縣府專案報告,期提出因地制宜具體配套向中央發聲,強力守護農民權益與產業均衡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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