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小監視器對我家告民事或國賠?一、二審法院見解不同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5年03月11日02:52 • 發布於 2025年03月11日02:45

林姓女工程師住家旁國小在2樓裝設監視器,24小時對著她家攝錄,林女主張國家賠償法規定未包含人格權及隱私權,她才依循民法求償;台南地院一審法官認同林女主張,但台南高分院駁斥,更在判決內詳述法律見解指「侵害隱私權無從卸免其國家責任」。

曾任新北、士林、台南地檢署檢察官的律師黃睦涵認為,依照台南高分院的解釋,國賠法未提及的人格權、隱私權也能請求賠償,這是一項跳脫法律條文之外的裁判;將國賠法第3條第1項,擴充解釋到包含人格權、隱私權。

台南地院一審判決指出,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定有明文「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人格權、隱私權受侵害,不在條文規定範圍內,因此林女案件適用依民法求償,判她勝訴。

台南市佳里區信義國小更主張,立法者已於國家賠償法列舉權利中,排除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造成侵害人民人格權國家賠償責任;國賠法保護客體既然未明文包含人格權,即使林女認為侵害隱私權,請求慰撫金亦欠缺法律特別規定,不得請求國賠。

台南高分院駁斥兩種說法,指出人格權屬憲法第22條所保障基本權利,司法院大法官一再肯認人格權中的隱私權為憲法保障基本權;釋字第689號解釋「個人縱於公共場域中,亦應享有依社會通念得不受他人持續注視、監看、監聽、接近等侵擾之私人活動領域及個人資料自主,而受法律所保護。」

高分明說明,因此條文中「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等權利,自有藉由合目的性解釋,使其符合憲法保障人權意旨必要,擴張其保護範圍包括人格權中的隱私權,而不受歷史解釋(即立法理由)限制。

高分院解釋,民法對於私人間不法侵害隱私權行為,尚且命行為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而國家依憲法規定,負有保障人民隱私權公行政任務,更無從卸免其國家責任。

高分院表示,隱私權涉及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維護及人格發展完整,若任憑設置或管理有欠缺公共設施,侵害人民受憲法保障人性尊嚴隱私權,卻無法救濟,顯然違反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若有侵害,當應依國賠法第3條第1項定,負損害賠償責任。

黃睦涵指出,因國賠法第5條規定「國家損害賠償,除依本法規定外,適用民法規定」,明定民法為國賠法的補充法,台南地院一審採信林女國賠法不適用的主張,目前坊間多數類似訴訟的看法都是如此。

黃睦涵說明,台南高分院的看法頗像過去訴訟原本認為寵物貓狗的死亡,僅能就財產法益進行求償,不能就人格法益部分請求;然而,考量如今民眾愛狗如子、愛貓如女,失去貓狗生命對當事人身心影響甚鉅,造成精神極大痛苦,法院也認可造成貓狗死亡的被告,必須賠償精神上損害。

依據過去判例,即使如高雄氣爆這樣的重大案件,眾多被害人依國賠法第3條第1項提起訴訟後,在精神慰撫金的求償部分,法院還是依民法相關規定作為補充裁判法條;黃睦涵表示,若直接以國賠法就人格權、隱私權判賠,目前還未曾見過。

德益法律事務所所長、律師黃仕翰指出,他肯定台南高分院的見解,但法條解釋因人而異,或許林女再上訴到最高法院又會翻盤;因隱私權是「利益」,對於是否如自由、財產等明確的權利範疇仍有爭議,過去也從未聽過直接以國賠法第3條第1項判賠的案例。

黃仕翰說,以他經手案件為例,只要對象是公法人,必然都是走國賠先行、調解前行程序,就是為了避免被法院指程序不完備,同時再用民法作為補充。林女直接以民法提起訴訟,就會出現被法院駁回的風險;但因國賠法條文中確實未包含隱私權,一審判賠也屬合理。

秒讀即時話題不費力 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台南地院一審法官認定本案適用民法,但台南高分院不認同,更在判決內詳述法律見解指「侵害隱私權無從卸免其國家責任」。本報資料照片
台南地院一審法官認定本案適用民法,但台南高分院不認同,更在判決內詳述法律見解指「侵害隱私權無從卸免其國家責任」。本報資料照片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三重軟爛女婿狠殺妻家嬤孫3人!從未向家屬道歉 二審仍判死刑

ETtoday新聞雲
02

來不及長大!9月大女兒難哄睡 親爸「折斷手+拋摔」女嬰搶救14天不治

三立新聞網
03

中國人入境想走本國人通道 機場人員「這句話」秒打臉

自由電子報
04

役男跑3千公尺突倒地!搶救後終身癱瘓 家屬求償2694萬國賠1原因敗訴

EBC 東森新聞
05

國民黨「三中案」判決確定 馬英九下場出爐

民視新聞網
06

【更新】早餐店老闆遭「吸血錢莊」狂榨千萬 扯出派出所長洩個資收賄遭聲押

太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2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