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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酒駕零容忍!立院三讀強化酒駕刑責!未肇事者可判「3年罰30萬」、可公布「累犯者」姓名與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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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2年01月24日09:41 • 發布於 2022年01月24日09:41

 

酒駕頻傳,朝野都有共識加強刑責。立法院今(24)日三讀通過《刑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及《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案。條文將酒駕再犯年限從5年延長至10年,主管機關可以公布累犯者的姓名與照片。另外,酒駕同乘者也必須連坐處罰,最高罰1萬5000元。總統蔡英文強調,政府對於酒駕一定零容忍。

 

立法院今修正《刑法》185-3條,三讀條文明定,酒駕未肇事刑責者,從現行2年以下有期徒刑,改為3年以下並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三讀條文指出,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或致重傷者,不論初犯或再犯,增訂得併科罰金規定。「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三讀條文也明定,酒駕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10年內再犯且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則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至於《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對於軍人酒駕再犯者,在有期徒刑上罰則相同,不過酒駕再犯且致人於死的罰金則提高至320萬元以下;致重傷者提高至220萬元以下。

 

本次另通過5項附帶決議,包括:法務部應會同交通部、衛福部等相關部會,參酌日本酒駕防制經驗,積極研議並推動有效的酒駕社會連帶防制措施。

 

本日也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新增,汽機車駕駛人若在10年內第2次酒駕,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累犯者的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三讀條文通過,酒駕同乘者必須連坐處罰,可處6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條文也指出,汽機車駕駛人酒駕、毒駕,吊扣汽機車牌照2年,若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則依行政罰法沒入車輛。

 

三讀條文明定,酒駕者重新考領駕照,依規定要加裝酒精鎖,否則處6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另因應共享汽機車愈來愈興盛,條文新增,租賃業者已告知處罰義務,若駕駛仍酒駕,則會依照原罰則加罰1/2。

 

蔡英文在臉書表示,對於酒駕事件,政府一定零容忍,除了加重罰責,杜絕僥倖心態,也會持續透過嚴格執法、重視戒癮治療等各面向,來全力降低酒駕事件的發生。

 

 

圖片來源:游錫堃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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