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不當的花生製品,很可能孳生黃麴毒素,增添健康危機。林口長庚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說,黃麴黴菌會生長在25度以上的環境中,製造出的毒素卻須近300度才能被破壞,而當人體吃下受汙染的食物,除了影響腎功能,還可能導致肝癌。
顏宗海表示,黃麴黴菌現蹤於25度以上溫暖潮濕的環境,自然界中目前存在超過10種黃麴毒素,主要類型分為B1、B2、G1、G2,其中以B1型的毒性最強,常見於五穀雜糧類、堅果類、豆類、中藥材或乾貨,其中保存不當的花生製品更是黃麴黴菌與黃麴毒素的溫床。
不過,人體不容易透過味覺辨別受黃麴毒素汙染的食品,頂多以肉眼觀察有無發霉等情況。顏宗海指出,民眾在市場或超市時宜酌量添購花生製品等食品,或以購買小包裝產品為主,並留意有無真空包裝、食品標示及標示上的建議存放溫度,避免添購過量,導致吃不完過變質等情況。
「黃麴毒素很耐高溫,大約280度以上才會被破壞,但水的沸點也才100度,因此黃麴毒素可以說是連食品煮熟後也無法破壞的毒素。」針對如何避免被黃麴毒素找上門,顏宗海強調「預防勝於治療」,許多民眾偶爾吃下沾染黃麴毒素的食品,可能不會有明顯的症狀,但長期之下將影響肝功能,甚至誘發肝癌,因此家中有吃不完的食品應密封避免受潮並放進冰箱,若已出現味道與口感變質或腐敗等情況,就要停止食用,盡速丟棄才是上策。
衛福部食藥署在第1013期的藥物食品安全周報提到,根據研究,花生製品中最主要的真菌毒素汙染物質為黃麴毒素或赭麴毒素A,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已將黃麴毒素B1列為一級致癌物,無耐受量,且無法藉由加工製程去除;赭麴毒素A會影響腎臟功能,可能引發急性腎衰竭以及腎小管壞死等病變。
為了協助業者加強管理花生製品,食藥署已發布「花生及其製品製造業者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指引」供業者依循,凡是製作花生原料,包括帶殼花生、脫殼的帶膜花生仁、脫膜花生仁與片,或調味花生、花生糖、花生醬、花生粉、花生碎粒等花生製品,都可以參考此指引。
「花生及其製品製造業者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指引」的衛生管理要點
1.加強原料驗收:乾燥莢果水分含量宜控制在10至12%;花生仁與片水分含量建議控制在8%以下;並以低溫方式貯運。
2.管控貯藏條件:以低溫、乾燥方式貯存為宜,相對溼度宜保持在55%至65%之間。
3.成品檢測:應確認符合相關衛生標準及品保條件後,始得出貨,必要時可藉由金屬檢測作為金屬異物偵測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