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在很浪費!根據聯合國公佈:全球每年扔掉13億噸食物,占人類糧食種植總量的三分之一,實在驚人!許多人看到家中未開封的食物,只要產品外包裝標示已經過了最佳賞味期、有效期,便隨手扔掉;甚至未開封的食品如飲料、零食儘管外觀、味道、顏色無異樣,看起來還好好的,竟然也不敢吃,只好丟進垃圾筒。究竟過了有效日期的食品,還能不能食用?即使沒開封食品也因此不能吃了嗎?消費者應該如何分辨食物的有效期、賞味期與保存期?
過了有效日期的食品,該丟棄或繼續吃?
到底這些過了有效日期的食品,該丟棄或繼續吃?還能不能吃?在省思食物去留問題之前,消費者必需先搞懂什麼是食品有效期、賞味期與保存期,甚至了解一般進口食品的包裝標示意義,才不會白白浪費食物,造成地球資源的浪費、破壞環境,以及浪費寶貴的金錢。
搞懂食品「保存期限」、「有效期限」、「賞味期限」
根據食藥署「市售包裝食品有效日期評估指引」,在食品標示上常見「保存期限」、「有效期限」、「賞味期限」:
食品保存期限:定義是:「在特定儲存條件下,市售包裝食品可保持產品價值的期間,其為時間範圍」是從製造日期算起,產品可以保持品質的期間。通常短則6個月,長則2至3年。
食品有效期:是指「在特定儲存條件下,市售包裝食品可保持產品價值的最終期限,例如有效日期:Ο年Ο月Ο日。而有效期限的訂定是要確保食品食用時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在有效日期內,保証一定是安全可食用的,同時食品的外觀、味道、質地和風味,以及符合其營養標示。
賞味期限:保證產品的特定特性在期限前都符合預期。一旦超過期限,可能是代表食品流失新鮮度、風味、香氣或營養,但並不表示在此日期之後,食品就不安全或變質了,也就是不一定代表該食品不宜食用,必須靠自己的感官(視覺、嗅覺、味覺)來判斷食品是否還能食用。
食品過了賞味期還能吃嗎?必需正確保存、觀察未變質仍可食用
有許多已經過了賞味期的食物,其實只要依照建議保存方式保存,若已開封的食品,可以仔細觀察外觀、味道、顏色沒有出現發黴、腐敗、劣變,就還是能繼續食用,不用擔心。若未開封存放在陰涼環境下的罐頭食品,如果罐頭蓋與瓶身都沒有凹陷、變形或生鏽,一般仍然可以食用。還有乾燥的麵條與餅乾,只要儲存方式正確,在完全乾燥環境下,沒有發黴、油耗味,即使過了賞味期,仍然還可以吃。
看清楚進口食品包裝標示,具備天然抗氧化力是關鍵
至於進口食品包裝上的中文日期標示,又代表什麼意義?過了賞味期還能食用嗎?事實上,各國對包裝食品日期標示的法規不同,用語也有差異,一般進口食品的包裝標示,必須有「有效日期」或「保存期限」、「賞味期限」的中文標示。如果在國外購買,Use By、Expiry Date、EXP等於國內標示的有效日期;Best Before則代表「最佳賞味期限」;MFD(Manufacture date)為製造日期。以進口的天然蜂蜜來說,100%純天然蜂蜜本身具有天然的抗氧化能力,以及天然防腐效果,因此純天然的蜂蜜並無所謂的保存期限,即使過了賞味期,只要依照建議保存方式保存,還是可以食用。
過期食物≠丟進垃圾桶 一起愛食物,一起愛地球
所以,消費者應該建立「過期食物≠丟進垃圾桶」的概念,因為丟棄食物被認定是破壞環境及浪費金錢的行為!事實上,在國際間如美國、德國等均已開始出現「過期食物專賣店」,用較低廉的價格來販售已經過期的食物,希望大家在認清包裝期限標示之外,也應該注意食物正確保存方法,這樣就能避免將還能食用的過期食物,就任意丟進垃圾桶。
每年有大量食物被扔進垃圾筒,歐盟預估,廢棄食品將會在2020年增加到每年120萬,如果再不重視,恐帶來更多環境和經濟的問題。身為地球公民一份子的我們,不應該隨意浪費食物,而應該對食物的正確保存方法、食用期限標示都能有正確認知,並且仔細辨別過了賞味期的食品的去留,才是「一起愛食物,一起愛地球」的精神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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