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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搶劫女教師性侵殺害 5度判死「情節非最重大」改無期

鏡新聞

更新於 2024年05月07日12:19 • 發布於 2024年05月07日12:19 • 鏡新聞
劉姓男子隨機強盜、性侵殺害退休女教師,更四審判無期徒刑。(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劉姓男子10年前向女友求復合未果,隨機強盜、性侵殺害曾獲師鐸獎的退休女教師,劉男5度被宣判死刑,但高雄高分院更四審今(7日)宣判,認為強盜殺人犯行是隨機偶發,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首度改判無期徒刑,可上訴。被害女教師丈夫張介能受訪,一度激動落淚,質疑法官判定劉男非計畫性殺人:「對家屬公平嗎?」

劉男在2014年12月間,騎機車挽回女友未果,在高雄市左營區哈囉市場附近,隨機強盜退休女教師的車輛,他趁女教師開門之際攻擊,且看到被害人似有甦醒跡象,又2度攻擊並性侵,之後搜括女教師皮包內的2000元逃逸,女教師在被害8小時後才被警方發現,不幸身亡。

被害女教師丈夫張介能對於凶嫌逃死難以接受,他表示10年來只要有空就會出庭,有次法官要他舉證妻子被搶多少錢,認為劉男不算計畫性搶奪、殺人,他努力找存摺、發票舉證,並指行車紀錄器已錄下包包被打開、零錢掉到車上的聲音,法官卻仍爭執這一點,最後也被認定無效。

張介能質疑,劉男案發前就帶著行凶工具,先在市場外等候,鎖定妻子後騎車尾隨至車旁,直到確認妻子只有1人才犯案,反問:「這一切難道都不算計畫性搶奪、殺人嗎?」更指這些年劉男有法扶基金會派任3名律師辯護,他只有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指派1名律師協助。

張介能指出,高雄榮總鑑定劉男性犯罪再犯率52%,後續兩次鑑定也指劉男無精神相關問題,他更四審特地自費再多請1名律師,卻迎來這樣的結果,而劉男47歲犯案,被判無期徒刑,按照假釋條件,最快60多歲就能出獄,痛批簡直縱虎歸山,感嘆「台灣根本沒有廢死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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