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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問卦】兄嫂在河中溺水時,弟弟究竟可不可以伸手去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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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3年05月18日06:28 • 發布於 2023年05月15日01:20 • Readmoo閱讀最前線
【問卦】兄嫂在河中溺水時,弟弟究竟可不可以伸手去救?
古代中國的24小時:秦漢時代的性愛與食衣住行 - 柿沼陽平 | Readmoo 讀墨電子書

文/柿沼陽平;譯/李璦祺

戀情有時也會告吹。有一名女性正在城內的一隅,一邊燒掉髮簪,一邊哭著說「這樣就可以跟那人做了斷了,幸好還沒有任何人發現」。看樣子她是因為失戀,而將男友送她的禮物燒掉1。此外,據說還有個名叫尾生的人,他原本和女子相約在橋上見面,卻被對方放了鴿子。但他是一個極為忠厚老實的人,即使河水淹了上來,也不肯離去,最後他是緊緊抱著橋被淹死的2。

無論是在春秋戰國時代的《詩經》中,還是在漢代至魏晉南北朝的《玉臺新詠》中,「東門」都被歌頌為一個戀愛場所。現在並不清楚為何非得是東邊,也有可能只是後者模仿前者。實際上的幽會地點,並不限於東門,舉例來說,從繁欽(?~二一八年)的詩中可以看到,有男性在東門旁搭訕女性,結果成功讓女性產生了戀慕之情3。還有女性珍藏著心愛男性送給自己的禮物,聞著男性留下衣服的餘香,為離別感到哀傷。此外也有在城旁幽會的例子4。

當時也出現過類似跟蹤狂行為的案例。傳說中,東漢末年,郡太守史滿的女兒愛上了父親的部下,她命令僕人端來那名部下洗手用過的水,並將其喝下,於是就懷上了孩子5。雖然寫的人可能以為這是什麼美麗的傳說,但描述的內容還滿變態的。

男女在婚前談戀愛,不一定會遭受到法律懲處,現實中也阻止不了那樣的情感。只不過,年輕的未婚男性無論再怎麼對女性出手,都不大會被譴責,反之,女性則是絕對不可傳出任何風流韻事。門不當戶不對的婚姻也很難成事,所以愛上了有錢人家的公子,也只不過是讓自己痛苦難受而已6。

到城外的小路上走走。路邊小河流淌,陽光自樹蔭灑落,一對男女正在樹影斑斑的樹下談情說愛。不知他們是不是手牽著手,一起走到這兒來的7。春秋時代,還有在河岸邊進行集團式搭訕的例子,而且是一群女性向一群男性進行「逆向搭訕」8,或許前面提到的那對男女,也是打算躲在人煙稀少的河邊卿卿我我吧。

不過,到了秦漢時代,社會看待未婚男女性行為的態度,也變得比較嚴苛,如果是當場被逮個正著,那就有可能構成犯罪了9。而且,任何事都有分「做做場面」和「出自真心」。婚前的男女關係會受到儒家思想的制約。到了西漢後期,儒學成為官學,大受重視,配合儒家思想而來的場面行為,對民間產生了強大的影響力。儒家規定私人房間、衣架、抽屜櫃、洗澡間都必須有男女之分,即使夫婦之間也一樣10,因此未婚男女之間互牽小手,就更是大逆無道了。「兄嫂在河中溺水時,弟弟究竟可不可以伸手去救兄嫂?」連這樣的問題都在當時成了熱門討論話題11。稚嫩的男女如果未經過媒妁之言,就在圍牆或牆壁上鑿洞,窺探對方,也會招來斥責12。看來談戀愛還是得偷偷摸摸才行。

NOTE

  • 《詩經》國風召南、《樂府詩集》卷十六鼓吹曲辭一〈漢鐃歌十八首之十二.有所思〉。back
  • 《史記》卷六九蘇秦列傳。《莊子》雜篇盜跖篇也有相同記載。back
  • 《玉臺新詠》卷一繁欽〈定情詩〉。back
  • 《玉臺新詠》卷七皇太子簡文〈北渚〉。
  • 《搜神記》卷二〇第二六二話。
  • 《詩經》齊風甫田。
  • 《玉臺新詠》卷三楊方〈合歡詩〉。
  • 《詩經》國風鄭風。
  • 劉欣寧〈秦漢律令中的婚姻與奸〉(《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九○本第二分,二○一九年,一九九~二四九頁)。
  • 《禮記》內則。
  • 《孟子》離婁章句上。

※ 本文摘自 《古代中國的24小時:秦漢時代的性愛與食衣住行》,原篇名為〈多采多姿的戀愛方式〉,立即前往試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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