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快訊/涉懷孕歧視諷「阻礙成長的殘葉」 呂秋遠一審判賠60萬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19小時前 • 發布於 23小時前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網紅律師呂秋遠2023年與自己事務所實習律師林沄蓁未婚生女,林女主張因她拒絕墮胎、遭呂違法解僱,去年(2025年)告呂和事務所涉及職場懷孕歧視,求償精神慰撫150萬元,並提出對話紀錄佐證呂逼她「墮胎or離職二選一」,台北地院審結,今(30日)判決賠償60萬,可上訴。

林沄蓁提告主張,2023年到呂秋遠經營的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實習,同年6月12日完成實習轉為受僱身分留任,已成立不定期勞動契約,期間她與呂交往、同年7月10日告訴呂已懷2人小孩,呂即不斷逼她「墮胎or離職二選一」。

林沄蓁指稱,同年8月2日,呂秋遠催她去診所「該做的事(按:墮胎)做一做」、「我會讓你請假,你愛請多久就請多久」,呂更說「這個受精卵,你要留下來,我們工作當然沒辦法在一起,不可能接受」、「妳真的確定要生下來了,好吧,那就離職吧」等語。

林沄蓁表示,和呂秋遠對話紀錄顯示,若她聽話拿掉與呂的小孩,就能保住工作,呂從沒提及她實習期滿不留任這個理由,反而是強調:「我不可能跟孩子的媽共事啊,不可能。就是不可能!」可見她8月2日是因為拒絕墮胎而被迫離職。

她控訴呂秋遠讓她孕中頓失經濟來源,身心靈遭受重大壓力,呂辯詞自相矛盾、延滯審理程序,使她精神痛苦持續加深加廣,她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等規定提告時,僅向呂和事務所連帶求償100萬元,呂去年雙十節PO文稱她和女兒是「阻礙成長的殘葉」,使懷孕歧視的損害持續加深,再加碼求償50萬元。

呂秋遠在本案從沒現身,僅委任律師出庭代打,主張林沄蓁到事務所實習的短期特定契約,在2023年7月31日期滿自動結束,林女縱然繼續工作2天,仍不算成立不定期勞動契約,頂多可依不當得利關係,要求支付這2天薪水。

先前開庭時,法官質疑呂秋遠的事務所紀錄顯示,林沄蓁是2023年6月12日實習期滿,當時指導林女的張姓律師也簽名為證,辯方說法為何不同,「難道律師簽字前,不用先看清楚?」呂的律師一時語塞。

呂秋遠已認領林沄蓁為他所生女兒,林女先前出庭受訪,說呂尚未支付未成年家人費用、「一毛都沒有」,也沒表達關心,雙方有其他訴訟進行中,呂去年底PO文稱此事是他「一生做過最愚蠢的事」,林女說看了只有「一言難盡」。

點我加ETtoday好友,接收更多新聞大小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內政部解散5運作異常團體 涉發展組織「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入列

自由電子報
02

頂大生被丟包台64遭輾斃!「第二台車」視角曝光

民視新聞網
03

立院藍白強勢闖關3大爭議法案 政院出手了:將採取合法合憲救濟手段

鏡報
04

尾牙「摩擦出火花」!世界先進工程師激戰女同事 正宮憑行車紀錄器逆襲判賠

鏡報
05

48歲外送員「北漂打拚」12樓墜樓當場死亡 父母赴台北認屍淚崩

鏡報
06

黃國昌告別立院「新工作曝光了」!他鬆口認了5身分:卸任後蠻忙的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