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解散5運作異常團體 涉發展組織「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入列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指出,為落實政府對社會團體的輔導,近期發現辦理兩岸交流、新住民相關業務的社會團體有會務未正常運作的情形,經輔導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因此已核予5團體解散處分,包含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台灣新住民關懷協會、台灣商業發展士林協進會、中華新住民交流協會、台灣陸配關懷聯誼促進會。
內政部表示,社會團體定期申報會務及財務狀況是最基礎依法應遵守的事項,提醒民眾加入社會團體或參與團體辦理的各項活動,都應注意團體是否合法立案及其運作情形是否有違反各項法令規定。
內政部提到,據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指出,近期亦有社會團體理事長因接受中國資助並發展組織,意圖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違反「國家安全法」經判處有期徒刑。提醒團體從事兩岸交流業務,應恪遵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國家安全法及反滲透法等相關規定。
「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理事長周滿芝被控接受中國指示資助,在台介選發展組織,因違反國安法交由高雄高分檢偵辦起訴,高雄高分院去年3月認為罪證不足,判決無罪;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審審理後大逆轉,依據國安局的情資調查報告,認定她觸犯「國安法」,本月21日改判有期徒刑8年。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