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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能源政策觀察》一直把西方的麵包當包子吃,難怪台灣再生能源發展不起來

信傳媒

更新於 13小時前 • 發布於 6小時前 • 讀者投書
隨著半導體、AI、資料中心等產業快速發展,台灣未來電力需求成長已成產業共識。在此情況下,能源轉型若仍停留在既有規模與速度,顯然難以因應實際需求。(攝影/鄭國強)

在近期有關能源政策的公共討論中,核能、綠電與產業用電經常被放在同一個框架下談論,卻忽略了制度設計與實際結構的差異。若不先釐清企業綠電需求、再生能源制度與土地條件的現實,相關討論恐怕只會停留在口號層次,而難以回應台灣真正面臨的能源轉型挑戰。

一、台積電所需的綠電,並非核電
在討論企業能源需求之前,必須先釐清一個經常被混淆的基本事實:
RE100 是企業承諾其用電 100% 來自「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其定義中並不包含核能。無論是 RE100、本於科學基礎的減碳目標(SBTi),或近年企業能源轉型的國際共識,核心皆在於擴大再生能源使用,而非其他低碳但不可再生的電力來源。
台積電在其公開的能源政策與永續報告中,已多次明確說明,其綠電策略是透過投資再生能源或簽署企業購電協議(CPPA),以確保長期、可追溯的再生能源供電,支撐營運需求與減碳目標。換言之,台積電關注的是再生能源的量與穩定供給機制,而非能源形式是否「低碳」即可。
因此,若將核電視為台積電綠電需求的替代或補充方案,實際上是混淆了 RE100 的定義,也忽略了企業能源採購在國際制度下的實際運作方式。

二、所謂「全球擁核潮流」,與實際數據存在落差
有關「全球重新擁抱核電」的說法,若回到實際統計數據檢視,恐怕難以成立。
根據近年的全球能源與核能產業報告,全球核電發電量雖在 2024 年達到約 2,677 TWh,但其在全球電力結構中的占比僅約 9%,不僅遠低於 1990 年代中期超過 17% 的高峰,更創下近四十年來的新低點。這意味著,核電在全球能源體系中的角色,長期趨勢並非擴張,而是相對萎縮。
同時,若觀察實際建置量,過去二十年間,除中國等少數仍持續興建核電機組的國家外,多數國家核電反應爐數量呈現淨減少。相對之下,再生能源的成長速度則完全不同:僅在 2023 年,全球新增的太陽能與風電裝置容量即高達約 460 GW,而核電新增裝置容量僅約 5.4 GW,兩者差距懸殊。
這些數據清楚顯示,全球能源投資與實際發展重心,早已轉向再生能源,而非核電。將此現象簡化為「全球擁核」,不僅忽略長期趨勢,也容易誤導對能源政策方向的判斷。

三、以瑞士核電比例為例,忽略了政策走向與時間脈絡
在能源討論中,瑞士經常被拿來作為支持核電的案例,理由是其核電曾佔電力結構約三至四成。然而,若未同時說明其政策背景與時間脈絡,這樣的引用本身即是片面的。
事實上,瑞士早在 2011 年即已做出政策決定,確立核電不再新增,並隨既有電廠屆齡逐步退場。瑞士現存核電比例,並非代表其未來能源方向,而只是過渡時期的歷史結果。近年來,瑞士能源政策的重心已明確轉向水力、太陽能與其他再生能源,以補足核電退場所留下的發電缺口。
因此,若僅以某一時點「核電占比達 30~40%」的靜態數據,來論證核電具有持續性與正當性,卻不提其已確立的退場政策與再生能源布局,顯然無法構成完整、嚴謹的論述。

四、太陽能並非昂貴能源,台灣的高成本來自制度性因素
「太陽能太貴」也是能源討論中經常出現的說法,但若與國際趨勢相比,這個結論顯然站不住腳。
根據多項國際再生能源報告,過去十餘年間,太陽能發電的均化成本已下降超過八成,從 2009 年每 MWh 約 359 美元,大幅降至近年約 60 美元左右,成為全球最具成本競爭力的發電技術之一。相對地,核電的建置與發電成本,並未呈現同樣的下降趨勢,反而因安全、融資與工期延長等因素而持續攀升。
台灣太陽能開發成本之所以偏高,關鍵並不在技術本身,而在於長期累積的結構性問題。首先,土地取得困難造成供需不平衡導致租金及開發成本居高不下,成為地面型太陽能最主要的成本來源;其次,地面型案場須歷經土地變更、環評及多部會審查,行政流程冗長,顯著拉高開發時間與財務風險;再者,不同縣市在法規解釋與政策執行上的差異,也增加了業者的不確定性成本。
換言之,台灣太陽能的「貴」,並非能源本質問題,而是制度與土地條件長期未被正視的結果。若不從制度面著手改善,單純將問題歸咎於再生能源本身,無助於解決台灣實際面臨的能源轉型挑戰。
五、屋頂型太陽能的結構迷思:歐盟、德國與台灣的根本差異
在能源政策討論中,常有人以歐洲經驗為例,主張屋頂型太陽能仍有大量發展空間。然而,這樣的類比若未同時考量住宅型態與建築結構的差異,往往流於失真,甚至導致錯誤的政策判斷。
以歐盟整體來看,確實有相當比例的太陽能裝置設置於屋頂。根據 SolarPower Europe 的統計,歐盟目前屋頂型太陽能約占整體裝置容量的六成左右,地面型約占四成。德國的情況亦相近,其太陽能裝置長期以獨棟住宅、農舍與工業建築屋頂為主要載體,搭配大規模地面型電站共同支撐其再生能源成長。
然而,歐洲屋頂型太陽能得以大量發展的前提,是其住宅結構本身就具備安裝條件。無論是德國或多數歐盟國家,普遍存在大量獨棟住宅(house)、農舍與低樓層建築,屋頂結構設計時即納入積雪、風載與設備荷重考量,具備長期承載太陽能設備的能力。

台灣在物理條件上,並非「屋頂尚未被充分利用」,而是「具備安全與結構條件的屋頂本就有限」。(攝影/鄭國強)

反觀台灣,住宅型態與歐洲存在根本差異。台灣都市與鄉鎮住宅以集合住宅、連棟住宅與透天厝為主,並不存在大量可直接類比歐洲的獨棟住宅屋頂。尤其在南台灣地區,因氣候炎熱,多數連棟住宅與透天厝屋頂為加強隔熱,普遍加蓋鐵皮屋頂;這類鐵皮加蓋結構往往非原始建築設計的一部分,結構強度有限,難以承受太陽能板長期荷重與颱風風載,亦存在顯著的公共安全疑慮。
換言之,台灣在物理條件上,並非「屋頂尚未被充分利用」,而是「具備安全與結構條件的屋頂本就有限」。多年來政府大力補助屋頂型太陽能,使得條件較佳、產權相對單純的屋頂,多半已完成設置;剩餘潛力多集中於結構條件不佳、施工風險高、或涉及安全爭議的屋頂,實際可行性極為有限。更何況在各級政府的大力補助與環團的鼓吹之下,其屋頂佔整體太陽能的比例已經是七成。在此背景下,若仍將再生能源成長的主要希望寄託於屋頂型太陽能,等同忽視台灣住宅型態與建築結構的現實限制。面對半導體、AI 資料中心、產業電氣化與電動車所帶來的用電成長,缺乏地面型太陽能的有效推進,台灣將難以補足未來所需的再生能源規模。
因此,真正需要重新檢討的,並非屋頂型太陽能是否「推得不夠」,而是能源政策是否過度套用歐洲經驗,卻忽略了台灣在住宅結構、土地制度與氣候條件上的根本差異。唯有正視這些結構性限制,重新平衡屋頂與地面型太陽能的角色,台灣的能源轉型才可能走上務實可行的道路。
六、制度設計錯位,使屋頂光電難以支援企業綠電需求
在現行制度下,接受政府補助的屋頂型太陽能系統,依法僅能與台電簽訂躉售合約,將電力一次性售予台電公司。此一設計對推廣分散式發電確實有其政策意義,但也形成明確限制:這類屋頂光電無法進入企業電力購買協議(CPPA)市場。主要的考量,還是把接受輔助的太陽能光電產生的電力轉售給企業是否圖利的問題。
然而,對台積電等用電規模龐大的企業而言,真正需要的是可長期簽署、具備可追溯性與穩定性的 CPPA,特別是大型的地面電站,它們的用電都是以GW,MW級的需求,而非零散屋頂KW 級的再生能源契約。也因此,即使政府多年來大力補助屋頂型太陽能,其對大型用電戶的實質幫助仍相當有限。在台灣接受政府補助較不抗颱的屋頂型受人大力吹捧,但RE100客戶最喜歡,且不受輔助又抗颱並自設電網減少台灣負擔的地面型太陽能,卻不受支持。
換言之,屋頂光電的政策設計,主要是為了分散式發電與民生用電,卻無法回應產業端對綠電契約的實際需求。若不正視這個制度落差,僅強調屋頂潛力,實際上無法解決企業綠電不足的結構性問題。
七、電力需求持續成長,再生能源布局必須加速而非原地踏步
隨著半導體、AI、資料中心等產業快速發展,台灣未來電力需求成長已成產業共識。未來數年,半導體用電需求仍將維持雙位數成長,而這尚未納入電動車普及、產業電氣化與減碳政策所帶來的額外用電負載。
在此情況下,能源轉型若仍停留在既有規模與速度,顯然難以因應實際需求。無論從產業競爭力或減碳目標來看,台灣都無法僅依賴現有的再生能源裝置容量,而必須同步加速地面型太陽能、屋頂型太陽能與離岸風電等多元能源的整體布局。
能源政策若無法回應需求成長的現實,只會讓供需落差持續擴大,進一步加深社會對能源轉型的不信任。

八、太陽能種電對農村經濟,並非負擔而是機會
在公共討論中,太陽能種電常被簡化為土地衝突的來源,卻忽略其在農村發展中的實際功能。事實上,在人口流失嚴重、農業勞動力老化的情況下,太陽能案場反而為農村提供了一條新的經濟支撐途徑。
首先,對老農與地主而言,休耕或低度利用農地轉作太陽能案場,可帶來穩定、長期的租金收入,改善農村經濟結構;其次,案場建置與維運亦能帶動地方就業,對抗農村持續凋敝的趨勢。更重要的是,台灣目前全面修耕及一耕一休耕農地面積已超過二十萬公頃,遠高於太陽能三萬公頃實際所需用地,顯示土地並非不可承受的稀缺資源。
在完善規劃與合理監管下,太陽能種電並非與農業對立,低地利的農地轉為種電,不僅可以減少全民買單的休耕輔助支出且是能源政策與農村發展得以並行的可能路徑。

最後:能源討論,應回到結構現實而非口號對立
能源轉型是一項跨越世代的國家工程,其討論不應停留在片段數據或簡化口號之上,而必須立基於制度設計、產業需求與土地結構等現實條件。
部分公共論述若忽略再生能源與企業綠電制度的實際運作,或將核電、屋頂光電視為萬靈解方,反而容易模糊真正的政策關鍵。台灣在追求減碳與產業競爭力的過程中,既需要穩定、可擴張的再生能源供給,也需要更務實的制度調整與土地規劃。
唯有正視這些結構性問題,能源轉型才能從口號走向可行方案,為台灣打造一條兼顧產業、社會與環境的永續能源道路。最後必須提醒,國際科技產業對台灣半導體用電的要求很清楚:要的是「麵包」──再生能源,而不是被誤認為可替代的「包子」──核電。若連這一點都搞不清楚,台灣的能源討論恐怕只會原地打轉。

本文作者: 太陽下的麵包客

為一長期關心支持台灣能源發展的知識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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