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籲減少工時不減薪 接住育兒家庭為母親節最佳禮物
在台灣雙薪已成主流,多數媽媽須在工作、接送和家事間奔波。母親節即將到來,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今天(6日)呼籲行政院和立院盡快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真正落實有配套的「減少工時不減薪」,推動友善職場,讓育兒家庭真正被接住。
勞動部今年起已發動育嬰留職停薪彈性化政策,能夠以「日」為單位申請,但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指出,這項措施依然無法解決育兒家庭每天都要面對的日常時間匱乏感。因此在母親節前夕,他們呼籲行政院及立法院,若要持續推動友善育兒職場、工作家庭平衡,就要推動「減少工時、薪資不減」政策。
托盟表示,現行「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9條中有規定,30人以上企業可以讓家中有3歲以下幼兒員工減少1小時工時,但需扣薪。這樣的規定明顯讓許多育兒家庭看得到吃不到,包括台灣許多公司規模未達30人,且需要扣薪也讓許多家長望之卻步減少申請意願,甚至其他同事也會不滿工作因此落到自己身上,影響職場關係。
因此托盟提出幾大訴求,包括取消雇用30人以上企業才適用的限制、將適用子女年齡從3歲延長到6歲;同時希望減少工時不減薪,薪資部分應由政府補貼,一年大約為新台幣100億元,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分攤。再來就是可以仿效日韓推動職務代理人津貼,減少職場衝突與不公平感,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王兆慶:『(原音)目前全世界只有日本韓國才有,也就是職務代理人津貼。因為日本韓國他們也是實施這種減少工時制度有一段時間,但是他們發現引起一些同事跟育兒勞工的衝突,同事會覺得為什麼你離開一小時我就要代理你的工作,所以日本韓國都發明所謂職務代理津貼,也是政府會補貼一部分,所以我們這次也把這個制度引入。』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長郭明旭也十分肯定這種職代津貼的方式,他指出台灣許多公司尤其如幼兒園,幾乎都是30人以下的規模,對於現行法令根本看得到吃不到,加上人力問題很難讓員工申請。他呼籲中央政府跟地方政府應該要建立友善職場,並有適合不同職場環境的配套措施。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常務理事謝國清並表示,從家長角度來看,推動6歲以下育兒家長可以申請都不夠,年齡應該可以再放寬。他肯定托盟這次的改革訴求,並且希望可以讓政策持續往前推動。(編輯:許嘉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