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賭黃業者還收賄432萬 基隆警局小隊長更一審仍重判15年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基隆市警局少年警察隊前周姓小隊長,被控收受賄賂包庇色情小吃店及棋牌休閒館,並洩漏警方臨檢情資,甚至還協助業者排除黑道索取保護費,一、二審均將周男重判有期徒刑20年,案經撤銷發回後,高等法院17日更一審改認定周男收賄432萬餘元,故改判15年、褫奪公權8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周男自2016年3月起,就擔任基隆市警察局少年警察隊刑事小隊長,負有維護社會治安、協助犯罪偵查、取締、查緝不法等職責。但他自2022年2月起,收取某小吃店每個月10萬元賄賂及1股乾股紅利(每月2萬元);業者每個月初,就將裝有現金的牛皮紙袋,送到雙方約定的咖啡店、或周男住處,甚至直接送到少年隊的值日室,交付賄賂。
周男收賄後,就開始包庇業者、不予取締,也洩漏臨檢訊息給予業者。甚至黑幫前來吃喝欠帳、圍事,周男都予以協助。此外,周男也收受某棋牌休閒館的賄賂,自2022年5月起,按月收取「棋牌社業者提供每月2萬元保護費,以及2股乾股分紅,到2024年6月間為止;周男也不取締、並洩漏臨檢訊息給予業者。
案經檢調單位查證屬實,發動偵查作為,逮捕周男及其共犯。全案偵查終結後,檢方依照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對周男等人提起公訴。
一審基隆地院認定周男收賄達427萬餘元,重判有期徒刑20年、褫奪公權8年。二審高等法院也維持相同刑度。全案再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高等法院更一審於17日宣判,高院認定周男收受賄賂達432萬5800元,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2年與10年6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8年,並沒收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