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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鈴薯逐顆檢查?石崇良:應是指農業部 食藥署採抽批查驗

中央廣播電臺

更新於 04月23日03:49 • 發布於 04月23日01:22 • 江昭倫
衛福部長石崇良23日受訪澄清:食藥署從未逐顆檢驗馬鈴薯,而是抽驗,如發現龍葵鹼超標將整批退運或銷毀。(江昭倫 攝)

美國馬鈴薯進口檢疫爭議持續延燒,行政院長卓榮泰近日提到海關會「逐顆檢查」,被質疑與食藥署現行抽驗制度矛盾。衛福部長石崇良今天(23日)赴立法院備詢前再次說明食藥署邊境管理從來不是逐顆檢驗,而是依風險程度採2%至10%抽驗,若有問題,再逐步提高抽驗比率、甚至逐批抽驗。若馬鈴薯驗出龍葵鹼超標,會整批退運或銷毀。

針對行政院長卓榮泰所稱馬鈴薯進口採「逐顆檢查」的說法,衛福部長石崇良說明進口食品分「檢疫」與「檢驗」兩套制度。食藥署在邊境主責的是食品安全檢驗,農業部則負責檢疫,包括外觀檢視與病蟲害排除,兩者分工不同,台灣也從未採「逐顆檢驗」的方式。他認為卓榮泰所稱的「逐顆檢查」應是指農業部在檢疫端進行的外觀檢視,而非食藥署的邊境抽驗程序。

石崇良表示食藥署是依科學抽樣原則執行邊境把關,他以進口加工用馬鈴薯為例,每批貨物進行2%至10%抽驗,檢測項目包含農藥殘留、重金屬,以及馬鈴薯特有的「龍葵鹼」(茄鹼)含量。若檢驗結果超標,整批貨櫃將直接退運;若無法退運,則依法銷毀。他說:『(原音)我們在這個檢驗的部分,通常不是用逐顆檢驗喔,我們是用的是抽批次。如果第一次我們按照風險程度以2%到10%的方式來抽驗,如果有問題超標,就可能提高到20%到50%的抽驗;那如果再有問題,就會提高到逐批抽驗,所以這個大概我們過去有一向的做法,到目前來講的檢驗時效大概在3天左右,量能也都還足夠。』

針對外界討論馬鈴薯發芽是否等同有毒,石崇良指出,發芽與龍葵鹼濃度高低「沒有絕對關聯性」,因此食藥署並非以「有沒有發芽」作為判斷標準,而是以檢驗出的龍葵鹼含量是否符合食品衛生標準為準。 (編輯:柳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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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話題:食用油爆致癌物超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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