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累犯姓名、強制裝酒精鎖/酒駕加重處罰 3月31日上路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近年來酒駕事件不斷,造成許多家庭破碎,也引發社會憤怒,要求嚴懲酒駕者聲浪高漲。立法院今年一月二十四日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酒駕罰則,包括同車乘客「連坐罰」、強制配備酒精鎖、公布姓名、照片和違法事實等新制,將於三月三十一日上路。
同車乘客連坐 最高可罰1.5萬
這次裁罰基準表也修正裁罰金額級距,同車乘客連坐罰方面,酒駕者酒精濃度每公升○.二五毫克以上未滿○.五五毫克,同車乘客從現行機車罰六百提升至六千、小型車一千二提升到九千、大型車兩千提升至一萬。酒精濃度每公升○.五五毫克以上者,從現行機車罰九百提升至九千、小型車一千八提升至一萬、大型車兩千四提高至一萬五千元。
累犯3次 要接受酒癮評估治療
酒駕者被吊銷駕照後要重考駕照,要先上十五小時的教育訓練;酒駕累犯達三次,要去醫療機構接受酒癮評估治療,滿一年十二次才能重新考照。駕駛人於重新考領駕照一年內,限駕駛配備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酒精鎖)車輛。
未駕駛有酒精鎖車輛 罰鍰加重
酒駕遭吊銷駕照重考後若違反車輛強制加裝酒精鎖規定,機車罰六萬、小型車九萬、大型車或是一年內有二次以上駕駛未裝酒精鎖車輛者都罰十二萬。加裝酒精鎖但未運作或未固定檢驗等,機車罰一萬、小型車兩萬、大型車三萬。
此外,酒駕及拒絕酒測再犯累計期限從五年延長為十年;明定十年內兩度酒駕的累犯,可公布姓名、照片和違法事實。至於酒駕累犯照片要公布在哪?公布多久?公布哪種照片?交通部路政司長林福山指出,已請公路總局邀集相關單位討論中。
新制度也增加初犯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可沒入車輛;酒駕行政裁罰未繳納優先強制執行等。
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表示,子法差異性與母法不大,且社會各界對嚴懲酒駕有急迫性的期待,已加速行政流程,並提報行政院核定中,預計三月三十一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