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魔鏡/女兒曾叮嚀「小心5樓房客」!單親媽租屋處遭掐死 煮屍失敗改裹屍棄陽台
2007年8月初秋夜晚,新竹市興學街一棟看似平凡的公寓大樓裡,單親撫養女兒的任姓女會計因無處落腳,暫時住在公司老闆提供的4樓套房,同時幫忙管理公寓出租帳目。沒想到,剛搬進5樓B室的無業租客楊忠平,剛找任女繳完第一個月租金4500元後就纏上她,屢次打電話及傳簡訊騷擾,連任女就讀國中的女兒都看不下去,叮嚀媽媽「看到5樓房客要小心!」誰也沒有想到,任女原本只是替屋主收租管帳,最後卻因此丟了性命。
浴室氣窗劃破黑夜!惡魔架梯闖入密室
2007年8月21日深夜,楊男吸食了強力膠,趁著整棟公寓住戶都沉睡夢鄉之際,悄悄搬來一架A字型鋁梯架在樓梯間,順著梯子爬上了4樓任女套房未鎖的浴室氣窗。他輕巧地鑽入屋內,藉著微弱的光線看到任女正在床上熟睡,於是大膽翻開電腦桌上的皮包,搜走皮夾內的1000元現金,但他嫌錢太少,瞥見碗櫃上放著一把水果刀,頓時惡向膽邊生。
他抽出手術般冰冷的水果刀,輕步走到床邊,將利刃直接抵住任女頸部。任女驚醒過來,嚇得魂飛魄散,楊男立刻開口威脅:「我只要現金,我不想傷害妳!」任女為了尋求一線生機,極力保持冷靜,顫抖著要求:「你先放下刀子,我想喝水,我戴個眼鏡。」
楊男以為對方已被控制,便暫時將刀放在桌上並幫忙開燈。 戴上眼鏡的任女見燈光亮起,猛地起身往大門衝去,拉開門鎖大喊:「救命啊!爸爸救我!」
扼殺最後一絲喘息!冷血揹屍侵犯與分屍陰謀
任女淒厲的求救聲劃破夜空,楊男深怕事跡敗露,一個箭步衝上前,從背後與正面死死掐住任女的脖子。任女痛苦地抓撓挣扎,口鼻開始滲血。楊男一度鬆手威脅她不准叫,但任女一獲自由又再次呼救,徹底瘋狂的楊男再次出雙手,用力猛掐整整10至15分鐘,直到手底下的身軀停止了抽搐與呼吸。
確定任女斷氣後,楊男拿枕頭擦拭任女口鼻的血跡,將死者背回自己5樓的房間放上床。接著,他戴上防滑手套重返4樓命案現場擦拭指紋,翻箱倒櫃搜刮銀色項鍊、手機、提款卡,並順手拿走房間鑰匙與租約,企圖故佈疑陣。
清晨時分,楊男甚至兩度侵犯任女的遺體,並拿著提款卡前往郵局試圖以生日猜測密碼盜領,所幸並未得逞。下午1點時,他甚至準備水果刀,打算在房間內將任女分屍以便丟棄屍塊,但因切不開,又將任女左手放進湯鍋裡試圖煮軟再分切,最後因嫌麻煩作罷,僅用窗簾布包裹屍體丟在陽台。
直到任女無故缺勤,家屬與房東心生疑竇上門查看,發現唯獨楊男的租約失蹤,合力敲開5樓房門,赫然在陽台發現被窗簾包裹的屍體,這起密室慘案才重見天日。
法庭上離奇謊言:「強盜是為向女友交代」
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楊男為了擺脫「強盜殺人」這項最高可判死刑的重罪,竟然在庭審時翻供,提出一套令全場傻眼的說詞。
楊男辯稱:「我爬氣窗不是為了偷錢,我是為了偷窺任女睡覺!是因為走過玄關不小心撞到碗櫃發出聲音把她驚醒,她想跑我才一時慌張掐死她。」法官又問他,那為什麼之前警訊跟檢方偵訊時都坦承要搶錢?楊男竟然異想天開地回答:「因為案發前我正跟女友論及婚嫁,我說搶劫是為了編謊言向女友交代,水果刀是我在她死後為了分屍才拿的。」
這番「寧可承認強盜殺人向女友交代,也不願承認偷窺」的離奇邏輯,當場遭到高等法院法官打臉。
法官在判決書中嚴厲指責,深夜兩點半黑燈瞎火,爬氣窗進屋如何偷窺?如果真要偷窺,洗澡如廁時窺視豈不更私密,何必大費周章在死者入睡後爬窗?況且「強盜殺人」在社會評價與法律規範上,遠比「偷窺殺人」更加卑劣且罪刑極重,哪有人會為了向女友交代,反而承認更嚴重罪行的道理?
高院更二審審理認為,楊男僅因缺錢花用,竟架梯侵入住宅行劫,更在遭反抗後狠心將正值盛年的任女活活掐死,事後還污辱屍體、故佈疑陣,讓任女家屬終身活在失去親人的巨大痛楚中,惡性極為重大,依強盜殺人罪判處楊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上訴後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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