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2118萬捕蜂捉蛇標案爆借牌 業者幫單親3寶媽謀生逆轉判無罪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農業局2023年辦理總預算2118萬元的「捕蜂捉蛇、野生動物救援」勞務採購案,一名翁姓業者因公司資本額未達標案門檻,與另外兩家公司合作參與投標,遭檢方認定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借牌投標」,將翁男及許、陳姓業者起訴,不過,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三人合作模式屬企業間資源整合,並非惡意借牌,判決全數無罪。
判決指出,高市府動保處於2023年11月辦理「113年度捕蜂捉蛇、野生動物救援勞務採購案」,採購金額2118萬元,並要求投標廠商實收資本額須達211萬8200元,翁姓業者雖有意爭取標案,但因公司資本額未達規定,因此尋求許、陳姓業者合作,以符合投標資格,事後遭檢方依《政府採購法》借牌及容許借牌等罪嫌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發現,許姓業者雖未直接參與投標作業,但雙方原本就有業務合作關係;陳姓業者則證稱,同意合作有一項條件,希望若順利得標,能讓公司一名獨自扶養3名子女、家境困難的單親女會計兼任電話客服,增加收入貼補家計。
法官認為,《政府採購法》禁止借牌投標,目的在防堵沒有履約能力或專業技術的廠商藉他人資格取得標案,避免公共工程或採購品質受損,但翁男等3人事前已就出資、工作分工及利潤分配達成共識,合作模式屬企業間資源整合,陳姓業者提出照顧員工的附帶條件,也未違背法令意旨,並非單純提供資格供他人冒名投標。
法院因此認定3人主觀上並無規避法令或詐取標案的不法犯意,不符合《政府採購法》借牌投標的構成要件,最終判決翁男及許、陳姓業者均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