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長輩別錯過!衛福部補貼最高領12萬 漏做1事恐領不到錢
長輩入住機構每個月動輒數萬元的開銷,是許多家庭沉重的經濟負擔。衛生福利部115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預計於7/1正式開放第一階段申請,符合條件者每人每年最高可領取12萬元補助且不設排富門檻。115年起改以「失能等級核定日」開始計算補助天數,新入住者若未及時完成評估,恐領不到錢。
長照省12萬有新規定!太晚申請補貼恐「縮水」
根據最新政策,115年度起住宿式服務機構補貼規定變嚴格了。高雄市衛生局表示,過去如果長輩住進機構後才想到要申請失能等級評估,天數或許還能通融往回推算,但從115年開始「不再通融追溯」。簡單來說,政府補助的天數是從「失能等級核定通過那天」才開始算,如果住進去後拖太久才申請,中間沒被核定到的天數就通通領不到錢,這對家屬來說是很大的損失,提醒家屬應及時完成評估。
不過,如果是在114年12月31日之前,就已經拿到「失能等級4級以上」或「中度身障證明」,那就不受影響,115年住進去後直接就能開始算補助天數,不需要再重新評估。
誰能領最高12萬?詳解7類受補貼對象與符合資格
只要入住包含以下機構皆可申請補貼
- 一般護理之家
- 精神護理之家
- 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床外)
-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 住宿式長照機構
- 榮譽國民之家(自費失能與失智養護床)
- 兒少安置及教養機構
補貼資格與發放原則如下:
- 申請人須經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4級以上,或具有效之身心障礙證明中度以上。
- 當年度累計住滿180天者,予以年度一次性補助最高12萬元。
- 若當年度累計未達180天,則按比例計算,住滿1/2日曆天之月份,每月給予1萬元。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醒,115年度確切補貼金額仍須以中央正式公告為準。
既有住民權益保障:這類人「未達4級」也可領最高6萬
針對長期入住的舊有住民,根據衛生福利部公告,若住民在111年12/31(含)之前就已經入住機構,即便經評估未達長照需要等級4級以上,仍可申請年度一次性專案補助。
專案補助計算方式如下:
- 當年度累計住滿180天者,提供專案補助。
- 若當年度累計未達180天,則按住滿1/2日曆天之月份按月給予補助。
- 此專案最高補助為6萬元。
補貼評估如何申請?3大管道確保領到錢
為縮減行政作業並提升便利性,各地政府提供多元管道,確保專員能即時至現場訪視評估,民眾可擇一辦理:
- 入住前撥打1966專線申請。
- 入住後由工作人員或家屬線上填寫表單申請。
- 向最近一次入住所在地之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申請時請備齊申請書、使用者身分證、入住契約影本等6項審查資料。
全國兩階段受理時間表
- 第1階段:115年7/1至115年12/31(死亡個案可於本階段提前申請)。
- 第2階段:116年1/1至116年3/1(入住未滿180天者請於此階段申請)。
高雄市衛生局提醒民眾,若未能在116年3月1日前提出申請將不予受理。若有疑義可撥打1966專線,或洽詢高雄市衛生局07-7131500轉1715、社會局07-3368333轉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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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諮詢專家/衛福部.高雄市衛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