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港漁船排放廢油污染漁港 高市海洋局開罰10至50萬元
Newtalk新聞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今(18)日接獲通報,指稱小港臨海新村漁港發生漁船油污事件,第一時間派員趕赴現場,並緊急聯絡漁船現場人員立即進行油污清除與環境復原工作,後續將依法裁處並將加強漁港巡查,若查獲刻意污染行為必承予以嚴懲,絕不寬貸。
海洋局上午9:40獲悉「盈榮638號」漁船有排放廢污油水情形後,即派員緊急處置,油污已於午後1:30清除完畢,經洽漁船現場人員表示,油污係該船廢油回收桶因豪雨滿溢流出所致,油污排放位置位於兩漁船之間,流出的油量不到200公升。船上人員發現後隨即以吸油棉進行處理,初步有攔阻效果,尚無擴散跡象。
這是今年首起漁船油污事件,海洋局亦當場要求船主,後續務必落實廢油水管理,接下來海洋局也將依漁港法第18條第1項第2款規定進行裁處,並依同法第20條規定處行為人或其雇用人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