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天才!護照2023年過期 他在桃機拿筆手動改2028下場慘了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桃園機場發生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護照變造案。一名陳姓男子在與同事搭機出國前夕,驚覺自己的護照早已過期,不料他竟與同行的葉姓同事在航廈行李托運處「臨場發揮」,由葉男執原子筆將護照有效期限的「2023」直接塗改成「2028」,隨後大搖大擺企圖通關,當場遭眼尖的移民署官員攔下移送。桃園地院日前審結,依共同犯行使變造護照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2年,還要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0萬元、並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
桃園地院判決書指出,陳男與葉姓、林姓同事原定2024年2月底一同出國旅行。在出發前一天眾人輪流輸入護照資料訂購機票時,陳男就已發現自己的護照效期其實已經過期,當時他還無奈向同伴坦言這樣應該無法出國了。
豈料,一行人明知護照失效,隔天清晨仍抱著僥倖心態前往桃園機場第二航廈。就在準備行李托運時,眼見出境在即,葉姓同事竟突發奇想,提議「把數字3補上兩筆,看起來像8,不就能拉長效期了?」陳男當下雖然覺得荒謬,一度拒絕,但為了能順利出境,仍交付護照。葉男隨即在人來人往的機場大廳內,用原子筆大膽「手工改造」。結果當場被出境通關人員識破移送。
在面對檢警偵訊時,陳男的辯詞更是一變再變。他起初謊稱護照上的墨跡是家裡4、5歲的小孩頑皮亂畫;眼見紙下包不住火,到了法庭上又改口高喊冤枉,辯稱雖然知道護照被改,但他是因為害怕葉男會威脅到自己的家庭,迫於無奈才屈服交出護照,堅稱自己也是受害者。
對此,法官指出,此事發生時,陳男身在桃機第二航廈,屬公共場合,若被威脅可隨時向安檢人員、櫃台或移民署官員尋求協助或當場舉發。法官認為,陳男明知自己護照效期已過,仍持經變造之護照交付內政部移民署科員檢查而行使之,顯見確有利用葉男變造行為以遂行出國目的之情事,可認定其犯意。
緩刑代價10萬台幣 熱心代筆「豬隊友」遭職權告發
法院審酌,護照攸關國境秩序與國家主權管理,陳男僅因一己出境之私利,任同事塗改特種文書並行使,實屬不該。但考量其沒有前科,且實際動手塗改者為葉男,惡性與專業偽造集團有別。最終量處陳男有期徒刑1年2月,並給予自新機會宣告緩刑2年、付保護管束;然而天真的代價不菲,陳男必須在判決確定1年內,向公庫支付10萬元、提供80小時的義務勞務,並硬性參加3場法治教育課程。
至於該名在機場大廳「熱心代筆」的葉姓同事,因在審理中發現其明確犯罪嫌疑,已當庭依法行使職權向檢察官告發,將由檢方另行分案偵辦。
判決書也提醒,依據護照條例第29條,有買賣護照、以護照抵充債務或債權、偽造或變造護照、行使偽造或變造護照等情形,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7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