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告官求償「4681京」!法院算出天價裁判費 網傻眼:10個馬斯克都繳不起
台中蔣姓男子針對劉姓男子等人,接連向地方法院提起損害賠償、國家賠償訴訟,其中一案竟開出高達4681京468兆1046億8104萬6810元的天價求償金,讓法院依訴訟標的計算出應繳第一審裁判費高達2京8086兆2808億6991萬3660元。男子未繳費,地院依法駁回。另一件求償3073億餘元案件,也因未繳20億2946萬8746元裁判費遭駁回,法院更認定其起訴基於惡意及不當目的,裁處9萬元罰鍰,並警告若再濫訴,最高可再罰12萬元。消息曝光後網友驚呼「有生之年居然能看到京這個單位」、「十個馬斯克都繳不起」,更有人笑稱「這是公文最大數字大挑戰嗎?」
求償金額飆到「京」 法院裁判費更驚人
地院裁定書指出,蔣男對劉男及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分案科長提起損害賠償訴訟,訴訟標的金額竟高達4681京468兆1046億8104萬6810元,依法計算第一審裁判費為2京8086兆2808億6991萬3660元,法院限期5日補繳,逾期未繳即駁回,且該裁定不得抗告。
事實上,蔣男去年另對劉男提起2266萬餘元損害賠償訴訟,法院當時命其補繳22萬9996元裁判費,但他逾期未補,去年10月遭裁定駁回。今年6月另一件國家賠償案,同樣被要求補繳22萬9996元裁判費。
3073億求償也沒繳費 法院認定濫訴開罰9萬
更引發法院關注的是另一件案件。蔣男曾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告,要求相關承審法官賠償3073億730萬7307元,案件移送台中地院後,法院計算應繳裁判費高達20億2946萬8746元,但蔣男同樣未繳,最終遭裁定駁回。
地院認定,蔣男未具體說明法官究竟有何應負賠償責任的事由,也沒有提出鉅額求償金額的計算依據,且在法院命其繳納20億餘元裁判費後仍完全沒有補繳意願,認為其起訴係基於惡意及不當目的,主要目的在於「騷擾癱瘓司法系統及浪費司法資源」,依民事訴訟法裁處9萬元罰鍰,並警告若再有濫訴行為,法院可再處12萬元以下罰鍰。
網友第一次看到「京」 驚呼10個馬斯克都付不起
裁定曝光後掀起網友熱議,有人直呼「『京』!第一次知道有這個」、「有生之年居然能看到京這個單位」,還有人笑稱「十個馬斯克都繳不起」、「裁判費計算器只按得到十兆位,接下來就要靠自己了」。
也有人認為,鉅額求償若只是為了提告而未實際繳納裁判費,確實可能造成司法資源浪費,「未繳納裁判費就是告爽的嗎?」、「被告一定很無奈」、「不懂為什麼有這樣濫用資源的人,讓許多真正該辦的案子被拖延」。更有網友笑虧:「這是什麼公文最大數字大挑戰嗎?」、「這怪咖被罰9萬了,有種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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