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寧收押晚2天得知父死訊 崩潰大哭:最後一程也無法送
嘉義市議員戴寧的父親戴建三前天過世,委任律師提出願以150萬具保,盼同意收押中的戴寧交保協助後事,不過檢方不同意,嘉義地院合議庭今也認為原本羈押理由仍未消失,駁回申請,據了解,律師陳澤嘉下午到嘉義看守所辦理律見,戴寧晚2天才首次聽聞父親的死訊,崩潰痛哭,無法接受。
陳澤嘉說,戴寧今天聽到父親的死訊,情緒非常非常難過,崩潰大哭,她覺得沒做出任何傷天害理的事,卻被當成罪犯,連爸爸最後一程都沒辦法去送;至於申請戒護出去的時間,還要與家屬討論。
嘉義看守所表示,親人喪亡需回家探視,依羈押法,申請核准外出後24小時內返所,通常只准許1次奔喪;嘉義地檢署指出,喪事要戒護回家,依「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同一事由以1次為限。
陳澤嘉約今天下午2點半,到鹿草看守所探望戴寧,並攜帶戴建三死亡證明書、告知父喪,停留約30分鐘,據轉述,戴寧心裡早知父親身體狀況不好,近日在押期間就顯得焦慮不安,一聽到父親過世,更當場崩潰痛哭,表示不能接受。
鹿草看守所方已啟動悲傷輔導作業,但戴寧目前屬禁見狀態,會視情況向法院申請,安排心理師或社工人員介入輔導,也會提供紙讓她摺蓮花,希望能安撫其情緒穩定。
合議庭今天指出,經查詢戴寧的1、2親等親屬,除她以外,還有其他親屬能處理父親後事,院方對於喪父一事,深表遺憾,也能體會她哀痛之情,但羈押原因仍在,有續押必要,難准許申請,可依羈押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經看守所核准後,在看守所管理人員戒護下返家探視,於24小時內返回看守所,戴寧能依相關規定提出申請,並非只有具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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