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公平會不放行!Grab併購foodpanda案破局

NOWNEWS今日新聞

更新於 9小時前 • 發布於 9小時前 • 記者張乃文/台北報導
▲公平會說明,Grab收購foodpanda台灣業務決議認為「不利益大於整體經濟利益」,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禁止其結合。(圖/記者張乃文攝)

[NOWNEWS今日新聞] 東南亞叫車與外送平台Grab今年3月底宣布將以6億美元收購foodpanda台灣業務,預計今年下半年完成收購。而相關審查仍有待公平會通過,今(21)日下午公平會召開臨時記者會說明,公平會於今日第1825次委員會議充分審議後進行表決,「多數委員認為應予禁止」,決議認為「不利益大於整體經濟利益」,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禁止其結合。

Grab宣布收購foodpanda台灣業務,若公平會審查通過,Grab預計於2026年下半年完成交易,規劃2027年上半年完成平台整併,將原foodpanda用戶全面轉移至Grab應用程式,對於台灣長期由UberEats與foodpanda形成「雙龍」寡占結構產生改變。

若Grab結合foodpanda恐產生「限制競爭」 公平會:不利益大於整體經濟利益

公平會表示,我國外送平台目前由foodpanda及Uber Eats兩大平台主導,呈現「雙占」的市場結構,雖然本案參與結合事業Grab與富胖達公司彼此並未在台灣市場直接競爭,但結合完成後,Grab將取代富胖達公司進入台灣市場,成為UberEats主要的競爭對手。

但UberEats的母公司Uber持有Grab約13.1%的股份,Uber執行長過去還曾長期擔任Grab董事,雙方在其他市場有密切的互動及商業合作,公平會認為,Grab與Uber之間的股權連結、董事兼充及商業合作歷史,將降低Grab未來與UberEats在台灣市場競爭的誘因與能力,產生限制競爭效果。

公平會說明,決議認為Grab與富胖達公司結合的限制競爭「不利益大於整體經濟利益」,且申報人所提承諾措施「不足以消除限制競爭疑慮」,無法以附加條件或負擔確保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之不利益,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禁止其結合。

立即加入NOWNEWS今⽇新聞官⽅帳號!跟上最HOT時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理財相關文章

01

全球多達七成網站使用的PHP出事了!重大漏洞恐讓駭客接管伺服器

anue鉅亨網
02

尖點抽籤「一張賺10萬」?股價從20元狂飆近500元,30年鑽針老廠大翻身!

數位時代
03

收購台灣foodpanda遭公平會否決!Uber持股結構成關鍵 Grab回應了

Newtalk
04

豪宅始祖「致和園」閒置22年無人住 最快第4季拆除重建

自由電子報
05

生技股王專訪3/國發基金押對寶大賺 知名女藝人因藥華藥晉升股神

鏡週刊
06

68萬股東嗨翻!外資僅買超9.6億竟狂掃「這檔」4.45萬張 股價飆4.2%

自由電子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