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收購台灣foodpanda遭公平會否決!Uber持股結構成關鍵 Grab回應了

Newtalk

更新於 12小時前 • 發布於 12小時前 • Newtalk新聞 |黃偉柏 綜合報導
Grab併購案。(示意圖) 圖:Shutterstock

Newtalk新聞

東南亞外送平台 Grab 收購 foodpanda 台灣業務案正式破局!公平交易委員會今(21)日召開第 1825 次委員會議,經審議表決後決議禁止結合,主要考量 Uber 持有 Grab 約 13.1% 股份,加上雙方過往董事兼任及商業合作關係,恐降低台灣兩大外送平台積極競爭的意願。對此,Grab 發表聲明表示失望,坦言無法依原定計畫將創新服務帶進台灣市場。

公平會指出,台灣餐飲外送市場目前由 foodpanda 與 UberEats 主導,呈現雙占結構。儘管 Grab 尚未在台灣經營外送業務,若完成收購,將取代 foodpanda 成為 UberEats 的主要競爭對手,但由於 Uber 與 Grab 存在股權連結,恐影響雙方競爭誘因,進而產生限制競爭效果。

持股不到控制門檻仍有疑慮 公平會揭 4 理由

公平會指出,Uber 持有 Grab 約 13.1% 股份,表決權則約 3.9%。雖 Uber 無法直接決定 Grab 的經營與競爭策略,但雙方具有共同經濟利益,仍可能降低彼此積極競爭的意願。並歸納本案 4 大競爭疑慮:

  • Uber Eats 降低競爭誘因: Uber 若透過降價或優惠與 Grab 搶客,可能影響 Grab 獲利,進而損及自身投資利益

  • Grab 降低競爭誘因: 雙方股權關係可能使彼此利益趨於一致,降低 Grab 積極爭取市場的動機

  • 過往合作增加協調風險: Grab 與 Uber 曾於東南亞市場進行業務交易,且具有長期互動及合作經驗,可能增加雙方協調市場策略的風險

  • 市場缺乏有效制衡力量: 外送平台具高度網路效應及進入障礙,新業者不易進入,餐廳與消費者也難以有效制衡大型平台

公平會認為,若要降低雙方協調行為的風險,Uber 須進一步降低對 Grab 的持股比例,甚至出清股份。儘管 Grab 曾提出稀釋持股、限制董事兼任及競爭敏感資訊交流等承諾措施,公平會仍認為不足以有效消除限制競爭疑慮。

最終,公平會依《公平交易法》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認定本案限制競爭的不利益大於整體經濟利益,決議禁止結合。此次表決共有 3 位委員支持禁止、1 位主張附加負擔後放行,另有 1 位委員迴避。

Grab 表態失望 東南亞布局不受影響

針對公平會決議,Grab 發言人表示,公司對審查結果感到失望,因無法依照原定計畫,為台灣消費者、外送員及商家帶來創新服務、合理收入機會及更完善的服務標準。

Grab 強調,目前東南亞核心業務仍維持強勁發展,未來將持續投入資金與資源,推動既定成長計畫,並支持東南亞各市場的在地社群。

回顧本案,Grab 今年 3 月與 foodpanda 母公司 Delivery Hero 達成收購協議,將以 6 億美元(約新台幣 190 億元)收購foodpanda 再台灣業務,3 月 27 日向公平會申報,6 月 16 日獲正式受理。公平會原將審查期限延長至 10 月 27 日;如今,提前作出禁止結合決議,也使 foodpanda 台灣業務後續去向再添變數。

延伸閱讀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理財相關文章

01

全球多達七成網站使用的PHP出事了!重大漏洞恐讓駭客接管伺服器

anue鉅亨網
02

尖點抽籤「一張賺10萬」?股價從20元狂飆近500元,30年鑽針老廠大翻身!

數位時代
03

豪宅始祖「致和園」閒置22年無人住 最快第4季拆除重建

自由電子報
04

生技股王專訪3/國發基金押對寶大賺 知名女藝人因藥華藥晉升股神

鏡週刊
05

68萬股東嗨翻!外資僅買超9.6億竟狂掃「這檔」4.45萬張 股價飆4.2%

自由電子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