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警察人形立牌傳網路涉侮辱公署 依妨害公務聲請簡判
嘉義市羅姓男子日前持球棒敲打路口交通警察的人形立牌,還將過程上傳社群平台供他人觀看,被警方網路巡邏發現,認為公然侮辱嘉義市警察局,檢方依妨害公務罪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羅姓男子當天敲打的員警人形立牌,警方目前已經移除,並說明移除原因,主要是該路口目前正在進行世賢路下水道施工,才暫時移除,將視工程施工狀況再擇日恢復設置。
27歲羅姓男子今年8月22日深夜,駕車行經嘉義市世賢路3段與新民路口役,下車持球棒敲打該處路口的交通警察人形立牌,造成人形立牌左肩上方凹陷痕跡,(未達喪失該立牌效用的毀損程度),並拍攝敲打立牌過程影片,上傳社群平台供人觀賞,警方發現後循線追查找到羅男。
羅在警詢時否認侮辱公署犯意,辯稱當時心情不好,被看板嚇到才會輕輕敲打, 因為無聊才上傳影片沒有侮辱嘉義市警察局的意思。
嘉義地檢署指出,羅男敲打警察人形立牌,未達毀損、喪失效用狀況,因此未構成毀損,但他將敲打警察人形立牌過程上傳網路供不特定人觀看,的確已有侮辱公署之嫌。
檢方根據案發時監視錄影畫面,及截圖、現場蒐證照片,認為羅男供詞不足採信,依妨害公務罪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