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公布中聯油脂案「重新上架3原則」 5批致癌油全排除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針對中聯油脂致癌油事件,食藥署今(14)日公布「重新上架三大原則」,包括「分源分項、逐批確認、上下游核對」,經食藥署或第三方認證檢驗機構檢驗皆符合規定後,即可解除管制,其中排除5批致癌油,另對於中聯油脂提供給福懋、福壽及泰山原油及其製成產品,共計有52件原油檢體及321件產品檢體,預計一週內完成檢驗。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表示,中聯油脂4至6月共計製造29批油品,其中3批未出貨,經食藥署檢驗結果符合規定,另有5批則是下游業者已檢出不合格,相關上下游產品均全面強制下架。
針對預防性下架原油及製成產品,採「分源分項、逐批確認、上下游核對」三項原則,經「確認上游端油品」及「下游端產品」經食藥署或第三方認證檢驗機構檢驗皆符合規定後,始得解除管制,讓合法業者、符合規定的預防性下架產品重新上架。
由中聯油脂提供予福懋、福壽及泰山業者的油品,經盤點後,52件原油取樣檢體,經食藥署檢驗符合規定,且終端產品檢驗也符合規定者,始符合恢復上架原則,但終端產品有任一件檢驗不合格,對應的上游原油批號所製造的所有下游產品,即使檢驗合格,不得恢復上架。
在終端產品方面,中聯油脂提供福懋、福壽及泰山業者原油所製成的321件終端產品,經食藥署或委託第三方認證機構檢驗符合規定,且上游的原油檢體也符合規定,始得列入重新上架範圍,惟其對應之上游原油有一件不合格,對應的所有終端產品,即使檢驗合格,也不得上架。
食藥署強調,重新上架原則係針對預防性下架產品,以食藥署或第三方認證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及批次流向為基礎,已排除強制性下架不合格批次(315-1150404、318-1150406、314-1150410、315-1150510、313-115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