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能參選連任了!選罷法修法今公告生效
[NOWNEWS今日新聞] 立法院會日前在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聯手下,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案,修正內容包括未來被法院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可登記參選為候選人,此條款被外界視為「高虹安條款」。總統府今(1)日發布總統令正式公告,該法條即日起生效,代表高虹安連任之路的司法障礙已解套。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原本規定,曾犯貪汙、國安法等重大刑案,被判有期徒刑確定並受緩刑宣告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不過,朝野立委考量,其規定過於嚴苛,為避免參選人因輕罪被判緩刑而喪失參政權,因而提案修法,立法院會日前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案,未來受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可登記參選,另規定詐欺犯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高虹安因論文誣告案,二審宣判6個月有期徒刑,無法易科罰金,目前在最高法院審理中,如今總統府今正式公告該法條生效,代表高虹安參選新竹市長將不會出現司法上的阻礙;此外,包含國民黨立委立委謝龍介、廖偉翔、邱鎮軍以及民進黨立委柯建銘等人,未來若有相關訴訟獲判緩刑,參選資格將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