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話「賴清德去死」炸雙鐵!獲釋2天又對北捷出手 28歲男下場慘了
記者林意筑/彰化報導
去(2025)年底,北捷發生無差別攻擊造成4死11傷,引發社會不安。今年2月間,彰化28歲郭男接連透過高鐵、台鐵數位客服平台留言「我要殺人」、「我要放炸彈」等恐嚇訊息,郭男犯後遭逮,但獲釋2日後又再次對北捷系統進行恐嚇,最終遭拘提羈押。經法院審理,依恐嚇公眾罪3罪,各判處有期徒刑3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均得易科罰金。
據了解,今年2月25日時,郭男在彰化某醫院內登入台鐵數位客服平台,並陸續留言「殺人」、「我要殺人」、「我想殺人」、「我要放炸彈」、「車上有手榴彈」、「賴清德去死」、「I will kill somebody」等內容,也留下「犯罪」、「放火」等文字。
隔日郭男再度犯案,在高鐵客服平台留言「殺人」、「放炸彈」、「縱火」等訊息;同日也兩度透過台鐵客服平台留言「我要放炸彈」、「我要殺人」等。高鐵、台鐵系統發現後,啟動相關安全應變措施,危害公共安全。
經鐵路警察局追查,在彰化縣鹿港鎮將郭男逮捕到案,郭男遭逮後坦承犯行,法院裁定羈押1個月。3月時郭男獲釋,未料2天後他又涉嫌透過台北捷運AI客服系統留言「我要殺人」、「我要縱火」、「我準備要放炸彈」等恐嚇內容。
台北捷運公司發現後立即報警,警方查出郭男自3月29日至4月6日期間,共5度在客服系統留下恐嚇字眼,並於4月6日再次前往鹿港鎮將他逮捕。郭男辯稱只是對AI客服輸入文字,未完成OTP驗證不算正式留言,但警方指出,相關內容均已留存在系統後台,可作為犯罪證據。
全案經彰化地院審理認為,郭男反覆透過客服平台散布「殺人」、「放炸彈」、「縱火」等恐嚇言論,已足以引發社會恐慌,嚴重擾亂公共秩序。法院審酌其犯後態度尚可,且未造成實際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依恐嚇公眾罪3罪,各判處有期徒刑3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均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