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練台生又被起訴過失致死!錢櫃女員工無防墜「賭命關窗」 8樓直墜身亡

CTWANT

更新於 8小時前 • 發布於 8小時前 • 劉松霖
錢櫃負責人練台生未注意防墜設備導致女員工墜樓身亡,北檢以過失致死罪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國內KTV龍頭錢櫃暨2020年北市林森店大火造成6死72傷之後,2024年再度發生矚目命案,任職於台北中華新館的22歲吳姓服務生(兼代理組長)發現8樓逃生窗沒關好,自行拿兩個塑膠籃相疊再踩上去想關窗,但籃子突然破裂導致她失去重心,直接從34公尺高摔落地面傷重身亡,台北地檢署調查,錢櫃老闆練台生身為雇主卻疏於注意防墜設施,觸犯《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刑法》過失致死罪,今日偵結起訴練台生及錢櫃公司。

本件墜樓意外發生在2024年11月13日晚間,台北市西門町的錢櫃KTV吳姓女員工輪值避難與外場工作,看到8樓陽台緊急逃生窗是開啟向外推出的;窗台高度離8樓地板133公分,逃生窗的窗框離窗台60公分,而女員工的身高約154公分,為了關窗,她拿了2個塑膠籃疊起來站上去,再請同事拿手電筒幫忙照明,探出身子想把逃生窗拉回來,但因為塑膠籃破裂翻落,女員工往外跌,直接從8樓掉到1樓,胸部和四肢多處外傷骨折送醫不治。

死者父親提告,台北市勞動局則函送北檢偵辦。檢方指出,工作場所的邊緣及開口部分高度在「2公尺以上」,可能導致勞工墜落,雇主有責任設置防護設備,如果設置有困難,應讓員工使用安全帶以防止墜落死傷,這在《職業安全衛生法》、《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都有相關規定,但錢櫃公司和負責人練台生都未注意遵守法規,導致員工身亡。

練台生的疏失同時觸犯2罪,北檢認定為想像競合犯,請法院從一重以過失致死罪論斷;過失致死罪最重可判刑5年,練台生並非第一次遭此罪起訴,檢方偵辦錢櫃大火78人死傷也起訴他過失致死,一審判無罪,目前由高等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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