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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裝監視器錄到妻與小王「客廳大戰」 人夫反因這舉動慘遭判刑

鏡報

更新於 03月19日03:51 • 發布於 03月19日01:42 • 鏡報 呂健豪
男子在自家裝監視器拍到妻子和小王嘿咻,提告求償不成反吃上官司。示意圖

一名在台北市服務的陳姓公務員,因懷疑妻子外遇,竟在自家客廳與走道架設監視器,成功拍下妻子與友人發生性行為的畫面,並以此作為證據向妻子求償。沒想到,此舉不僅讓他民事求償敗訴,更因觸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被新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

判決指出,陳男與妻子原同住在新北市板橋區,兩人於2024年初調解離婚。陳男於2023年8月至9月間,未經妻子同意,擅自在客廳電視機及房間走道架設監視錄影設備,錄下妻子與他人在客廳發生性行為的影像。

2024年1月,陳男持這些影片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向妻子與外遇對象求償150萬元。妻子收到民事起訴狀後,才驚覺自己在家中的私密行為竟被丈夫全程偷拍,憤而向警方報案,對丈夫提出告訴。

民事賠償部分,法官審理後發現,這對夫妻早前曾簽下和解書,內容載明雙方均不得再干預彼此之交往行為。法官認為陳男既已承諾不干涉妻子社交,便不能再主張配偶權受侵害求償,因此駁回陳男的訴訟。

刑事部分,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陳男未經前妻同意恣意竊錄性影像,嚴重侵犯他人隱私權及私生活安全法益。雖然陳男坦承犯行並表達和解意願,但雙方對賠償金額認知落差過大,未能達成和解。

法官考量陳男無前科、碩士畢業,且需扶養母親與未成年子女,最終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並沒收兩台監視錄影設備,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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