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組考察團赴中要登錄 觀光署:保障旅客安全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8日電)觀光署要求旅行社業者組赴中國大陸考察團等,須逐團協助旅客完成行前登錄等注意事項,引發業者反彈。觀光署今天說,是為保障旅客安全,目前為宣導期,會先輔導違規業者改善。
交通部觀光署在民國113年2月宣布停止旅行社招攬赴陸「旅遊團」,目前旅遊業者辦理考察或參訪團。觀光署日前發函要求業者從9月1日起,辦理赴陸考察、參訪及旅客自組團業務時,須逐團確認並填寫「旅行業辦理赴陸考察、參訪及旅客自組團業務注意事項」,違者可開罰最高新台幣5萬元。
觀光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為維護旅客安全及旅遊權益,觀光署日前函請旅行社自9月1日起,辦理赴陸考察團、參訪團及民眾自組團業務時,配合於行前至大陸委員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登錄團體資訊。
觀光署強調,旅行社填報的是團體行程相關資訊,不涉及旅客個人資料,相關措施目的在於旅客發生緊急事故時,讓政府能儘速掌握狀況並提供協助。
觀光署說明,旅行社是以「團體」為單位登錄,並未要求旅行社為自由行旅客代為填報,登錄內容包括旅行社名稱、承辦人員及領隊聯絡資訊、團體人數、赴陸起訖日期及簡要行程等,不包含個別旅客姓名、證件資料等個人資訊。
觀光署指出,如遇緊急事故,陸委會及海基會即可透過團體行程資訊,第一時間聯繫旅行社,協助確認旅客狀況。
觀光署表示,旅行業辦理赴陸考察團、參訪團及民眾自組團時,應逐團辦理告知旅遊風險、登錄團體行程資訊、填報赴陸業務統計資料及投保旅行業責任保險等4項安全管理措施,目的是保障旅客人身安全及權益。
觀光署說,相關管理措施是就上述4項措施整體辦理情形進行查核,並非僅因旅行社未完成團體資訊登錄,即逕予處罰。
觀光署表示,考量這項措施自今年9月1日起實施,為讓旅行業者有充分時間熟悉相關作業,將先以宣導及輔導方式加強協助業者配合填報,如未填報完妥,將先請業者限期改善,如經輔導後仍未改善或再次違規,再視情節輕重依相關規定辦理。
觀光署指出,後續也將向旅行業者說明相關作業方式並持續宣導,期盼與業界共同合作,讓旅客赴陸期間如遇突發事故時,能獲得更即時的協助。(編輯:陳清芳)115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