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台糖非通報義務人 龔明鑫:應由中聯油脂向地方政府通報
中聯油脂致癌油風波持續延燒,台中地院裁定書揭露,台糖早在5月就通知中聯油脂油品苯駢芘超標,卻未通報主管機關,引發外界質疑。經濟部長龔明鑫今(3)日表示,台糖只是買方,並非行政查驗機關,也不是法定通報義務人,若要通報,應由中聯油脂向地方政府通報,才是正確的處理程序。
台中市長盧秀燕日前指出,台糖早在今年5月就發現中聯油脂油品檢出致癌物「苯駢芘」超標,國營事業明知產品有問題卻未通報,批評中央「不只蓋牌,更是吃案」。
龔明鑫表示,台糖在這起事件中並非通報義務人,該批油屬於半成品,且一直封存在油桶內,並未流入市面,因此不是依法必須對外通報的標的;此外,這批油自始至終都存放在中聯油脂廠區內,從未移出,台糖也從來不是這批油品的所有權人,因此若依法需要通報,應由中聯油脂向地方政府通報,這才是正確的處理程序。
龔明鑫:地方政府事前多查幾次就不會發生致癌油
龔明鑫認為,從這次經驗來看,台糖事前查驗油品並拒收這批油,後續問題油品也一直封存在廠區內,沒有流入市面,所以「有去查,多多少少還是有一點點嚇阻作用」。他也強調,台糖不是查驗的行政機關,只是一個買家,真正的查驗機關是地方政府,「如果地方政府,說老實話,事前多去查幾次的話,大概我想不良廠商應該會有所警覺,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責任編輯/蔡尚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