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猛踹胸部害後腦撞地!桃園男虐打女友兒致腦萎縮 判5年半定讞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09月14日03:31 • 發布於 09月14日03:29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桃園市王姓男子與女友同居,並受託管教女友3歲多的兒子。因孩童不服管教,王男情緒失控,將孩童抓起,用力毆打臀部,並以拖鞋打頭,還出腳猛踹胸部,害孩童跌倒後腦撞地。送醫急救後,發現孩童腦水腫、左腳骨折,甚至腦萎縮,需要長期復健治療。一審輕判有期徒刑2年,但二審高等法院加重改判有期徒刑5年6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4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2024年3月間,當時30歲、從事電梯工程的王男,與戴姓女子交往,同居在桃園市中壢區租屋處,戴女將自己3歲多的兒子帶進與王男的同居住處。案發當天下午4點多,因孩童不服王男管教,王男命其罰站。

孩童不耐久站而跌坐在地,王男竟情緒失控,將孩童徒手提起並大力毆打屁股、命令罰站體罰,之後更打巴掌掌摑孩童致摔倒地,還以拖鞋毆打頭部,最後更以腳猛踹孩童胸部,孩童被踢倒地、後腦撞地,失去意識昏迷。王男這才發現鑄下大錯,趕緊將孩童送醫急救。醫生檢查出右側硬腦膜下出血併腦水腫、雙側視網膜出血、全身多處瘀挫傷及左脛骨骨折,因此通報兒虐事件。

而被虐的孩童經過治療後,腦部、肢體發育受損,有肢體偏癱、腦萎縮現象,於腦部核磁共振檢查,顯示有腦軟化、腦室擴大現象,需長期復健治療。檢方偵辦後,依照「家暴傷害」罪嫌對王男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王男其實非常照顧被害兒童,當天為偶發性情緒失控,並非長期凌虐;另外王男也在施暴後趕緊將被害人送醫治療;且根據生母供詞,王男與被害人關係密切,儼然如親生父親,若王男長時間在監執行,除不利於2人關係修補外,家中經濟重擔恐將完全落在生母肩上,且王男與女友還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未來家中前途堪慮。因此一審輕判王男有期徒刑2年。

但案件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考量王男犯行太過嚴重,對被害人未來人生過程及日常生活自理造成重大影響甚深,因此改重判有期徒刑5年6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4日採信二審見解,駁回上訴定讞。

點我加ETtoday好友,接收更多新聞大小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黑工樂園2/逃跑拍抖音炫「台灣很好玩」隔天秒上工 合法雇主淪冤大頭

CTWANT
02

誰住北鹽埕?城中城大火5年後,走進「鹽埕府北」的多元依存地景

報導者
03

5天前才暫停看診…南部「名醫猝逝」!病患哭了

三立新聞網
04

新加坡9人家族來台旅遊遇死劫 67歲阿嬤遭國光客運輾過「搶救2天不治」

CTWANT
05

獨家》警拿警所衛生紙判刑10月 分局拒絕和解

自由電子報
06

宣告死亡21年還被改名!妻不認出他、長子拒驗DNA…靠1招證明人還活著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