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影視聽中心2期增預算 政院核定並盼新北速撥地
(中央社記者趙靜瑜台北6日電)行政院今天正式核定「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典藏專業設施改善及博物館建置」修正計畫,修正後總經費由原45.1億元,增加為83.0494億元,期待新北市政府儘速完成土地無償撥用。
文化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2期計畫經行政院正式核定,雖然過程中歷經與新北市政府協調停車位擴增的建置方式,預算大幅增加,但行政院仍履行承諾,同意全額核定修正計畫及預算。
文化部表示,有別於影視聽中心1期以行政、展覽空間為主,2期計畫最核心在於解決自1978年國家成立電影圖書館以來,所累積約2萬部的電影膠片、逾60萬件影視聽文物等,至今仍無專屬典藏空間,只能分散典藏於各處租用房舍,甚至工業區空間的問題。
文化部說,2期計畫將以影視聽典藏及發揮典藏價值的博物館服務空間,包含文物展示、多功能演藝廳、人才培育、公共服務等為主要規劃。
文化部指出,修正計畫主要配合新北市都市計畫需求,需設置總計各830個汽機車停車位及2座空橋;並回應新北市政府對於都市景觀的建議,評估停車位朝全地下層建置;以及因應物價調整等。
文化部表示,調整後雖然經費成長近2倍,且停車空間將占整體建築面積共54%,但行政院考量中央、地方在1期計畫共同合作繁榮地方的具體成果,為能延續雙方共好,並為國家重要影視聽文化資產保存及地方發展創造雙贏,行政院仍同意全額核定修正計畫經費。
對於新北市政府提出設置協拍中心需求,文化部及新北市政府在行政院協調下達成共識,將在設計規劃階段,將新北市協拍中心納入2期計畫適當空間中,期盼在原2期博物館及典藏功能外,加入協拍中心連結產業的動態展示與服務,作為新北市影視產業發展樞紐以及台灣影視聽產業連結國際的關鍵角色。
文化部強調,自2期原計畫核定後,一直持續進行委託專案管理及工程前期各項準備工作。目前修正計畫已獲行政院正式核定,代表中央、地方引頸期盼的影視聽中心2期建設計畫將能往前推進。
文化部也將繼續與新北市政府密切溝通,讓這個保存國家重要影視聽文化資產成為台灣及新北市下一個重要文化地標。(編輯:李淑華)115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