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歲人瑞娶看護掀「8億搶人戰」! 醫:高齡不代表無情感需求
102歲人瑞與看護結婚的事件引發各界討論,有人質疑當事人可能缺乏自主判斷能力。新光醫院老人醫學科主治醫師陳霈容指出,民眾不應單憑年齡為長輩貼上失能標籤,即使人已年滿百歲,也不能逕行否定其對婚姻等重大決定的自主權。她強調,透過專業評估,尊重每位高齡者在認知、功能狀態無異常下的自主決定,才能避免因誤解或忽視產生衝突。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陳霈容表示,台灣邁入超高齡社會,失智症等認知障礙盛行率確實上升,但「高齡」不能直接視同喪失行為能力,人的需求也不會因年齡達到某個數字就歸零。
陳霈容說明,醫療與制度設計雖意識到高齡和疾病風險的關聯,例如高齡駕駛要定期接受認知等評估,但之所以這樣規劃,就是不認為所有高齡者全都失去行為、判斷能力,故不能因為年齡因素就否定長者的自主權。
關於醫學如何評估長輩具備行為能力,陳霈容指出,醫師會與病人對談,並向家屬或照顧者了解生活功能是否受影響。最常用的工具為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藉此評估記憶、定向感及日常事務處理能力,可區分正常老化和不同嚴重度的失智狀態。
針對高齡者的情感、婚姻需求,陳霈容則說,每位長輩的差異很大,無法一概而論,且現代老人醫學其實更鼓勵,在認知、身體狀況允許下,長者應盡量維持和外界互動與學習。
陳霈容提醒,隨著高齡人口增加,聘請看護成為常態,家屬應留意長輩是否因而出現與以往明顯不同的行為變化。例如突然要求提領大筆金錢,或消費衝動增加,或情緒、衝動控制及性需求出現異常。
她也觀察到,某些門診個案與家屬相處較不緊密,僅由看護陪同就醫,而看護通常相當了解長輩生活狀況。但受限於語言或溝通工具,醫療團隊有時仍難以全面掌握病人在家情形,此趨勢若擴大,亦恐影響醫療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