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央黨部非不當黨產勝訴 國民黨:黨產會「爛訴」濫追遭司法打臉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針對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於107年認定現屬「張榮發基金會」(台北市中山南路11號)的原國民黨中央黨部為「不當取得財產」,並向國民黨追徵11億3972萬餘元一案,最高行政法院近日判決國民黨勝訴、撤銷處分並駁回黨產會上訴,全案確定,國民黨今(9日)表示,此一判決再次證明,不當黨產會過去多年以政治目的操作、濫行處分的作法,終究禁不起司法檢驗。
該黨並強調,不當黨產會成立以來,多次以政治鬥爭思維操作行政權力,不僅濫用追徵權力,更動輒提起訴訟、耗費大量司法與社會成本,本案歷經多年訴訟,最終仍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正是對其「不當處分、不當追繳、不當爛訴」的最好證明。
國民黨表示,法院已經明確認定,黨產會對於如何認定國民黨是以「交易時顯不相當之對價」取得相關土地及建物,始終未能提出具體說明與證據,顯示其處分欠缺事實基礎與法律論證,司法最終判決撤銷處分,不僅還給國民黨公道,也再次揭露黨產會長期以來「先定罪、再找理由」的政治辦案模式。
國民黨強調,相關土地及建物是該黨於1990年依法購得,交易過程並無壓低價格情形,後續也依法進行重建,並於民國95年出售給「張榮發基金會」,而且是在「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施行後1年內依法申報,在該條例公布施行時,資產早已非該黨所有,黨產會卻仍強行認定為不當黨產並追徵巨額款項,顯然違反法律與事實。
國民黨呼籲民進黨政府正視司法判決所揭示的問題,停止把行政機關當成政治鬥爭工具,並應全面檢討不當黨產會過去的濫權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