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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汽燃費改名三讀通過!電動車預計 2030 全面開徵公路養護費

electrify.tw

更新於 12月03日11:48 • 發布於 12月03日03:48 • electrify.tw

立法院近日三讀通過《汽車燃料使用費》修法,正式將其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未來費用將明確用於道路養護與交通安全管理。此舉回應電動車快速普及的趨勢,建立起針對非燃油車課徵的法源基礎,避免養路財源過度依賴傳統燃油車。

本文主要內容

制度目的更聚焦,徵收方式仍待細化 電動車是否 2030 前免徵?現階段尚未定案 制度何時上路仍需跨部會研擬 國際上如何處理自駕車與電動車課費?

這次修法也授權主管機關得依不同車種訂定收費方式。未來包含電動車在內的各類車輛,都將以實際道路使用為核心原則,按比例共同分擔維護成本。雖然具體收費標準與實施時程尚未出爐,但政策方向已相當明確。

制度目的更聚焦,徵收方式仍待細化

修法後,制度名稱與用途皆更加明確,徵收目的將聚焦於公路養護、修建與交通安全管理。過去以燃料消耗為課費基準,隨著電動車逐年增加,已無法真實反映道路負擔。這次制度調整不只是名稱改動,也補上制度漏洞,讓長期財源與公路品質更穩定。

條文也確認,燃油車仍將依燃料價格課費,且不得超過進口或出廠價格的 25%。至於電動車,因不使用燃料,未來可能改採車重、動力、行駛里程等指標計算,具體細節將由主管機關進一步研議。

以下是各車種預期課費方式的簡單對照:

車種 課費依據 費率上限或依據說明 燃油車 燃料價格 不得超過進口或出廠價格的 25% 電動車 待研擬 可能依車重、動力或里程計算

電動車是否 2030 前免徵?現階段尚未定案

目前修法雖已完成,並授權徵收電動車使用費,但實際啟徵時間仍未定。根據交通部說法,將在電動車達到一定普及門檻後才會開始徵費,且目前尚未公告收費方式或起徵時間。

多數政府規劃文件與媒體報導皆提及「2030 年起開徵」為目標,但這並非寫入法律的正式時程,因此仍有調整彈性。換句話說,2030 年前電動車「可能仍暫時免徵」,但並無絕對保證,未來若政策加速也可能提前或延後實施。

整體來看,2030 年前多數電動車仍有機會維持免繳狀態,但車主仍需密切留意政策動態,特別是是否會分階段、依車種或依里程推動徵收。

制度何時上路仍需跨部會研擬

雖然法源已建立,但實際實施仍需交通部與財政部共同規畫完整方案,並就以下重點進行細部設計:

  • 各車種的費率計算方式與分類標準
  • 中央與地方財源分配原則
  • 起徵時間表與分階段推動可能性
  • 特定族群或商用車輛是否適用不同費率

目前雖有提及 2030 年為可能時程,但並未列入修正條文,因此最終公告才是關鍵。

國際上如何處理自駕車與電動車課費?

隨著全球交通轉型,各國也面臨「養路財源如何調整」的共同問題。以下是幾個代表性案例:

  • 美國:多州實施「依行駛里程課費」(RUC),如猶他州、奧勒岡州等,逐步取代燃料稅。
  • 荷蘭與挪威:電動車初期免稅,但逐步改為按車重、碳排等因素課徵道路費。
  • 日本:維持年費制,並縮減電動車補助與調整課稅結構,作為過渡安排。

這些制度設計共同目標是「用路者付費」,讓所有動力車輛都公平地負擔道路維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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