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八仙樂園首賠償上訴逆轉! 一審判602萬、二審改判免賠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2023年01月17日04:36 • 發布於 2023年01月17日04:26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2015年的八仙樂園塵爆案,造成15人死亡、400多人受傷。士林地院日前就黃姓女傷者求償案,判決主辦的瑞博公司與八仙樂園等6被告,須賠償黃姓傷者共602萬元,是首起八仙公司遭判賠首例。不過今(17)日二審高等法院上午宣判,認為八仙公司就事故發生危險無預見可能性,事故也與出租場地的八仙無因果關係,改判免賠。

黃女因八仙塵爆事故,造成臉部及四肢表面積43%二度至三度灼傷、肥厚性疤痕等傷害,向派對主辦瑞博公司負責人呂忠吉、八仙公司、時任八仙總經理陳慧穎等被告連帶求償。

高院判決指出,八仙公司並非彩色粉塵派對的共同舉辦人,派對消費者也未與八仙公司發生消費關係,因此就本案八仙公司並非屬於《消保法》第7條規定的企業經營者。認定黃女就《消保法》向八仙與瑞博等公司請求連帶賠償及懲罰性違約金等,均無理由。

高院指出,八仙公司無法預見派對現場使用的彩色玉米粉,將有導致塵爆的危險,認為八仙公司將場地出租為正常經濟活動及交易行為,因此黃姓傷者主張八仙應負侵權行為責任,並無理由。

高院指出,《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只是行政規定,並非保護他人之法律,且事故發生是因色粉噴入電腦燈,致高溫引燃粉塵並導致連環爆炸發生,與八仙公司將場地出租給瑞博公司間,難認為有因果關係,認為八仙並無違反規定。且該區域無須依《建築法》申請雜項執照及雜項使用執照,因此認定八仙也沒有違反《建築法》。

至於時任八仙公司總經理的陳慧穎,高院認為事故發生並非是場地本身缺乏安全性所致,難以認為陳慧穎當時代表八仙公司執行職務,與瑞博公司簽立租約有違背法令之處,導致黃女受有損害,因此也判免賠。黃女仍可上訴。

八仙塵爆事件發生後現場畫面。(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加入民視新聞Line好友,重點新聞不漏接👈》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作假帳吞公款代價慘!華航駐外經理「刑民併進」 更一審判賠 3600 萬

三立新聞網
02

國民黨王牌不是盧秀燕?綠營內部也認了「最怕這人參戰」:民進黨一定倒

風傳媒
03

坐檯小姐「脫衣陪酒」被逮 淪植物人臥床13年病逝

EBC 東森新聞
04

他「彈菸蒂」下秒黑道大哥遭砍21刀慘死 回顧台中年初二招待所命案 

鏡報
05

新北起風了!前立委震撼表態力挺 蘇巧慧現場反應曝光

民視新聞網
06

北捷嬤遭踹飛現況曝光!被強制住院60天、雙眼幾乎失明「不敢再坐捷運」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229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