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騎腳踏車「前輪卡排水孔」慘摔 討國賠6700萬失敗原因曝
台北市一名陳姓女子在今年3月間,騎腳踏車行經宜蘭縣礁溪鄉大塭路與塭底路路口時,因排水溝蓋孔隙過大,前輪陷落導致摔倒並造成頸椎脊髓損傷,進而向縣府申請國賠6700餘萬元。對此,經縣府國賠小組審議,認定該段排水溝設施均符合法規,與國賠法要件不符,最終決定拒絕賠償。
女子騎腳踏車摔倒申請國賠6700萬
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今年3月1日上午9時許,陳女在行經大塭路與塭底路路口時,前輪突然往下一沉,整個人向前翻,摔倒在地,並造成頸椎脊髓損傷,後方車輛立即下車查看狀況,相當驚險;不過因為這起意外,陳女進而向縣府申請國賠6700餘萬元。
縣府:符合規範,拒絕國賠
對此,宜蘭縣府交通處長黃志良說明,事發路段的橫向排水溝於107年完工,並持續正常使用至今,期間未曾出現異常或事故,道路巡查亦未發現損壞情形。該排水溝蓋屬截流溝槽設施,經檢查後確認其設置完全符合交通部「公路排水設計規範」,格柵的間隙也小於3公分,設施無設置或管理上疏失。
黃志良進一步說明,經過國賠審議的結果,認為並沒有因為公共設施管理失當,而造成民眾在身體或生命上面受到損害,因此國賠小組做成拒絕國賠的決議,後續民眾也可以依照相關的法律程序,向地方法院來提起其他的法律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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