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盼減輕負擔 衛福部預告護理機構評鑑時效4年改6年 擬今年起實施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05月01日05:20 • 發布於 05月01日05:20

衛福部日前已公告醫院評鑑時效由4年改為6年,近期進一步預告「護理機構評鑑」頻率,將比照醫院將時效由4年調整為6年。衛福部照護司副司長陳青梅說,盼減輕機構護理人員評鑑負擔,且多數護理之家為醫院附設,為確保作業體制一致,比照醫院延長護理機構評鑑年限,法規經預告並完成法制程序後,今年通過評鑑的護理機構,評鑑結果有效時間將以6年計算。

衛福部本周預告修正「護理機構評鑑辦法」,修正重點為護理機構評鑑合格有效期間,與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一致,由4年修正為6年,至於評鑑不合格護理機構,再次接受評鑑合格後,有效期間從1至3年不等,修正為1至5年。

草案說明提到,本次調整是為推動醫療照護體系永續發展,並因應智慧科技應用、評鑑制度日常化趨勢,品質管理回歸日常運作,降低護理機構評鑑負擔。

陳青梅說,護理機構評鑑實施多年來,除委請評鑑委員至護理機構現場查訪外,已系統化要求護理機構上傳日常護理作業規章、病患評估資料等,利用這類資訊系統進行評估,可讓品質管理「日常化」,而非只靠評鑑期間委員訪查結果,至於護理機構評鑑項目,包括行政管理、服務對象權益保障等,每年均滾動式微幅修正,並於評鑑前告知受評單位。

護理機構評鑑多於當年7至8月間實施,比照醫院評鑑日程。陳青梅說,本次修正草案將預告60天,蒐集各界意見,並循法制作業程序公告實施,後續將一併加入相關條文,認定今年接受評鑑的護理機構,若經評鑑合格,有效期間採新制規定的6年時效。

接受評鑑的護理機構,每年均有一定比率被評為不合格。114年接受評鑑的一般護理之家共267家,評鑑合格者227家、合格者計40家;113年109家一般護理之家接受評鑑,合格家數為89家、不合格者20家。

依現行規定,第一次評鑑不合格機構,重新評鑑通過後,有效期限從4年縮短為3年,若連續2年不合格,有效期限縮短為2年,連續3年以上不合格,有效期限則只有1年。

因應整體評鑑頻率調整,新制規定首次評鑑不合格機構,再經評鑑合格後有效期限為5年,連續2年評鑑不合格者,有效期限降為4年,如年續3年以上不合格,有效期限仍只有1年。不論現行制度或擬修正的新制,均要求評鑑不合格機構,應在1年內重新完成評鑑。

秒讀即時話題不費力 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衛福部日前已公告醫院評鑑時效由4年改為6年,近期進一步預告「護理機構評鑑」頻率,將比照醫院將時效由4年調整為6年,盼減輕機構護理人員評鑑負擔。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查看原始文章

生活話題:7月新制

更多生活相關文章

01

輪狀病毒疫苗明年納公費 家長最多省6千元

中央廣播電臺
02

家樂福改名網批難記!全台近300家門市 招牌明天不一定能換

壹蘋新聞網
03

急!「這款電池」7月起首度列管 舊的要全丟嗎?環境部出面解答了

三立新聞網
04

網好奇郭台銘「為何不找嫩妹」 律師一比喻大家秒懂

EBC 東森新聞
05

泡麵湯喝不完怎麼辦?飯店曝「正確做法」 環保局也認證

三立新聞網
06

郭台銘驚爆曖昧女球友!郭母生前警告兒「1事」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