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新制懶人包 「鮮乳」不能亂標 違者最重罰400萬
衛福部今公布7月新制,食藥署公告修正「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名稱並修正為「食用動物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為修正用詞及品名標示規定,修正原「鮮乳」用詞為「食用動物乳」,新制正式上路。「鮮乳」將為專有名詞,僅限農業部門核發鮮乳相關標章者使用,亂用「鮮乳」標示者,最高開罰400萬元。
根據「食用動物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修正原「鮮乳」用詞為「食用動物乳」,品名應標示為「牛乳」、「羊乳」、「O(其他動物)乳」或等同意義字樣;取得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核發的「鮮乳標章」,或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的「驗證標章」者,始得標示為「鮮乳」。
有關鮮奶標示爭議,歷經多次討論,行政院原擬以有效期限14天做鮮奶標示區隔,但食藥署接獲來自美日關切、擔心造成貿易障礙,且因政府未針對延長效期乳(ESL乳)制訂國家標準,僅以保存期限作為識別依據,難與國際進行貿易談判。最後行政院拍板,需取得農業部門核發鮮乳相關標章才能標示為鮮乳。
新制上路後,依「食安法」乳品市售包裝如有標示不完整情節,可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市售包裝乳製品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情形,如不是鮮乳卻標示為鮮乳者,可對產品負責廠商處4萬至400萬元罰鍰。
食藥署也同時修正「食品業者登錄辦法」,增列製造及加工業、餐飲業及輸入業,應登錄其投保產品責任保險相關資訊,新制自7月1日起施行。
另外,國健署推出生育保健遺傳相關檢驗費用、精進兒童預防保健服務兩項方案;健保署新增用於4歲以上兒童及成人腦源性或脊髓源性嚴重痙攣病人藥品;長照司於失能者居家環境導入智慧科技輔具新制,及長照人員繼續教育制度放寬彈性等。
國健署為落實生育保健及保障母子健康,在既有補助辦法基礎上,再額外增加補助「生育保健遺傳相關檢驗費用精進方案」,並新增篩檢項目,使具補助資格家庭可及時受益,符合遺傳性疾病防治的實務需求與民眾期待。
新生兒篩檢補助金額調整為全額補助750元,較原一般戶增加550元;並新增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MA)為篩檢項目,共計補助22項;產前遺傳診斷檢驗補助調整為7000元,較原補助增加2000元、血液細胞遺傳學檢驗補助調整為3500元,較原補助增加2000元。以強化孕期至新生兒階段的遺傳性疾病防治體系,提升早期發現與即時介入成效,降低重症發生及失能風險。
新制上路後,新生兒篩檢預估一年嘉惠逾10萬名新生兒;產前遺傳診斷檢驗一年嘉惠逾4萬3000名產婦;血液細胞遺傳學檢驗補助預估一年嘉惠逾3800 人。
「精進兒童預防保健服務方案」將補助次數由7次增加為9次,包含完成兒童健康檢查及衛教指導,並將視力及眼位、聽力及口腔相關項目整併納入健康檢查的重要提醒注意事項,將哺餵與飲食習慣、副食品添加原則、視力與口腔保健、預防事故傷害等納入衛教指導服務。兒童預防保健服務費每次服務單價由250元或320元及衛教指導費用100元,調增為合併給付600元。
健保署新增用於4歲以上兒童及成人腦源性或脊髓源性嚴重痙攣病人的藥品,以公告暫予支付含 baclofen 成分藥品 Gablofen solution for intrathecal injection 及其藥品給付規定,並於7月上路。原因是Gablofen為困難取得的兒童臨床必要藥品清單中所列項目,對治療兒童痙攣有其重要性,可有效改善嚴重痙攣病人的重度痙攣張力、疼痛與功能目標,有臨床未滿足需求。
衛福部長照司修正「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除維持第一組既有3年4萬元,以補助購置為主,新增第二組給付額度每3年6萬元,內含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2萬元,納入移動、移位、沐浴排泄、居家照顧床及安全看視等 5大類全租賃智慧科技輔具,於今年7月1日實施,並採2組擇1申請機制。
另外,衛福部長照司今年3月17日修正發布「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年7月1日實施重點為,增訂不適任長照人員不得再取得認證的消極資格,以保障服務對象權益。及放寬長期未登錄或中斷服務人員之認證更新方式,降低人才回流門檻。網路課程可採認積分自40點提高至80點,建立更完整的人力支持與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