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之晨職籃賽中丟水瓶處分出爐 台灣大薪酬委員會建請記過
台灣大今(13)天股東會後的薪酬委員會討論台灣大總經理林之晨在職籃賽中怒丟水瓶一事,決議建請董事會,核予記過處分,而此處分將影響林之晨績效考評與獎酬,同時,建請台灣大加強支持基層籃球發展。
P. LEAGUE+職籃10日進行總冠軍賽第4戰,由富邦勇士對上新北國王隊,林之晨不滿判決,情緒失控朝籃球場怒丟水瓶,引發球迷撻伐。事後,林之晨在臉書發文表示:「對於今天在和平籃球場上,沒有控制好情緒,做出不合宜的行為、錯誤的示範,在此鄭重向聯盟、球團及所有球迷朋友,致上最深的歉意。」
對此,蔡明忠今天在股東會上指出,林之晨自己要反省、改善。台灣大並沒有把這件事當個人行為,林之晨身為公司最高行政主管,對公司的形象跟聲譽都是很大的打擊,台灣大哥大對公司治理非常高標準,將採取適當的行政懲處。
蔡明忠續指,將會提案請薪酬提名委員會的委員討論,可能由林之晨捐出其部分獎金,用來發展基層籃球運動,讓他對熱愛的運動做出最大的貢獻。股東大會後,經台灣大薪酬委員會討論,決議建請董事會,對林之晨核予記過處分,此處分將影響其績效考評與獎酬,同時,也建請公司加強支持基層籃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