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停車場難尋 交通部放寬設置比率降至車輛數1成
近年遊覽車業經營壓力大,加上土地取得困難,交通部今年5月29日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放寬遊覽車客運業停車位設置規定,交通部今天公告法令,遊覽車客運業者原須依「車輛數8分之1」設置停車位,即日起調整為「車輛數10分之1」,以降低業者設置停車場負擔。
交通部表示,考量遊覽車客運業經營特性,其車輛多於外地執行營運,且常有需夜間停放於外地的情形,實際駛返業者設置停車場的需求較低。
加上現行土地資源有限,遊覽車所需停車空間較大,業者申請設置符合停車場規範的條件日益困難,為兼顧實務需求及營運發展,放寬業者所需設置停車位比率。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表示,為兼顧產業營運需求、提升調度彈性,同時有效運用土地資源,此次修正放寬遊覽車客運業所屬車輛數與其應備具的停車位數比率,由原按車輛數8分之1的比率,放寬為車輛數10分之1來計算,以降低業者設置停車場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