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到飽訂金1》餐廳訂金制度 防爽約、浪費還是折磨客人?
〔記者洪瑞琴/台南專題報導〕近年台南餐飲市場競爭激烈,高檔吃到飽與主題餐廳週末與連假常出現「一位難求」的情況。為避免臨時放鳥(no-show)造成空桌與食材浪費,不少餐廳開始實施「訂位需付訂金」制度,每人多在300至500元不等。對業者而言維持預約秩序、控管成本,但站在消費者角度,卻常覺得制度偏向業者,忽略臨時有事取消的可能性。
鄭小姐分享自身經驗,線上預訂熱門餐廳並刷卡付訂金後如期到場,卻因使用餐券結帳,訂金無法當天刷退,業者稱只能等待月底信用卡結帳才能返還。「感覺好像被當成不被信任的客人。」她苦笑表示,雖然訂金最終會退回,但被圈存近1個月仍讓她感到不夠人性。她認為,餐廳現場仍可補位,尤其是吃到飽餐廳與宴席或私人廚師料理不同,並非高度客製化服務,收訂金的必要性未必高,只有在訂位人數眾多的情況下才較合理。
陳先生則指出,訂金制度對家庭聚餐造成經濟壓力。「10個人吃飯就要先付5000元,不是小數目。」他說,多數餐廳規定7天前取消可全額退費,但越接近用餐日,被沒收訂金的比例越高,「臨時有事總不是故意的,但規定就是這樣。」
不過,也有消費者持正面看法。吳小姐認為,高檔餐廳預收訂金是趨勢,尤其使用高成本食材的餐廳,臨時空桌直接造成損失。「信用卡退款要等到月底,其實是銀行流程,不是真的被餐廳扣著,算是合理。」
多家人氣吃到飽餐廳坦言,導入訂金制度是「不得不為」。疫情後外食需求增加,熱門時段的「放鳥」情況更為嚴重,一旦有人缺席,對新鮮海產、肉品與人力排班造成浪費。人氣高的業者曾遇過1天多達20組客人沒到,造成成本負擔,因此只能收取訂金以減少浪費。「不是故意刁難客人」,業者直言,實施訂金後,爽約明顯減少,也避免占額排擠其他消費者權益。
至於民法明定「定金」具有擔保與懲罰效果,消費者若毀約可能喪失款項,店家若毀約需雙倍返還。也因此有消費者認為多數餐廳刻意避免使用「定金」字眼,以免承擔過高風險,改以「訂金」取代。
律師王建強則指出,兩者在概念上並非截然不同。「定金」與「訂金」原則上都是預先支付的款項,真正的差別在於實務上雙方是否有事前約定,以及約定內容是否合理。
然而,訂金制度缺乏統一規範,各家做法差異大,通常可折抵餐費,但多久前取消可退還訂金,例如1天前、3天前或1週前,各家規定不一,造成消費者混淆與爭議。
南市消保官馮祺雯指出,吃到飽餐廳業者可依民法第249條規定收取「定金」,如消費者因可歸責於個人之事由致當天無法到場,餐廳可不退訂金,但前提是收取訂金的金額需合理,符合比例原則,並明確公告取消期限、退費比例及折抵規則,讓消費者在資訊透明的情形下,能自行評估選擇,避免消費爭議。至於刷卡訂金退回,主要是業者與銀行間的帳務程序所致,如餐廳已於第一時間完成取消作業,較難歸責於業者。
訂金制度從市場角度能減少亂象、讓餐廳備料更精準,是熱門時段維持秩序的重要手段;惟因吃到飽餐廳並非提供客製化的餐點,消保官建議於節慶或特殊時段收取訂金比較合理,減少訂位者不到場的機率,也能保障其他消費者公平訂位的權利。業者並應在現場及官網訂位頁面清楚揭示訂金收取及退費規範,讓消費者清楚自身權益,接受度就會比較高。另外消費者也應在訂位前先仔細閱讀規範,確認折抵與刷退的方式,以降低自身損失。
相關新聞:吃到飽訂金2》為何拖到月底才退?金融業揭:延遲刷退恐藏眉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