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業5年露曙光!百年紅葉溫泉旅社完成原保地承租 拚明年溫泉季復出
花蓮縣萬榮鄉「紅葉溫泉旅社」自日據時代營運,5年前因未取得旅館業登記、土地使用權及溫泉水權,遭勒令停業。由於土地屬原住民保留地,需經部落會議同意才可合法使用,經鄉公所協助後,業者今天完成原住民保留地合法承租程序,未來依序申請水權與登記,盼早日復業。
萬榮鄉公所今天舉辦「紅葉溫泉原保地租賃簽約儀式」,萬榮鄉長梁光明、溫泉第二、三代業者都出席,梁光明與業者代表呂曉苓簽訂原保地租賃契約,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完成合法承租程序,先簽約3年,希望紅葉溫泉未來能帶動地方觀光。
紅葉溫泉旅社前身為日據時代的警察療養所,1952年由呂姓業者接手經營,至今已傳承至第三代,是不少老花蓮人共同的記憶。但旅社過去未依溫泉法辦理合法登記取得水權,也未申請旅館業登記證,縣府於2020年查獲違規經營後,依法開罰並勒令停業,同時要求停止取用溫泉水。
由於旅社所在地屬原住民保留地,依法須經部落會議同意合法使用後,才能申請水權及相關開發許可。鄉公所考量地方觀光發展與族人權益,近年主動協助業者推動地籍釐整、土地用途變更及相關文件補正作業,並持續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及縣府多次協商。
業者呂曉苓表示,感謝紅葉部落族人的支持,讓家人看到復業的曙光,未來離正式對外營業還有一段路要走,包括向縣府申請溫泉水權、取得旅館登記證與溫泉標章等,且在停業期間,旅社建物與設施部分損壞,仍會用最快的速度處理,盼能趕上明年溫泉季活動。
萬榮鄉長梁光明表示,紅葉溫泉是鄉內珍貴的自然資產,旅社也是指標性的溫泉業,如金土地合法承租程序塵埃落定,業者後續也能合法申請擴大營運與設施修繕。鄉公所未來會持續輔導業者,串連紅葉溫泉與在地的原民文化、自然景觀等,轉型為觀光亮點,為部落創造更多就業機會與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