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手術費還貴!自費近1.7萬買手術刀 陸醫院被疑未事前告知
大陸浙江溫州一間醫院手術收費引發討論。一名22歲男子因長期鼻塞、張口呼吸及夜間打鼾,就醫後被診斷為阻塞性睡眠呼吸中止症、慢性鼻炎及鼻中膈彎曲,醫師建議進行手術治療。不過,手術完成結帳時,家屬卻發現一筆人民幣3927.26元(約新台幣1萬7千元)的「衛生材料費」,經詢問後才得知,竟是「一次性手術刀」費用,引發質疑。
家屬指出,手術費本身約為人民幣4112元(約新台幣1萬8千元),沒想到手術刀費用幾乎與手術費相當,讓人難以接受。院方則回應,該刀具為進口一次性器材,其他病患也採相同收費標準。
消息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有網友直言,這種收費方式就像請師傅做工,卻被要求另外購買工具,質疑是否存在不合理收費。但也有較理性的聲音指出,部分鼻科手術確實會使用「低溫電漿刀」等高值耗材,價格本就不低,且具備傷口小、恢復快等優點。
不過,爭議核心並不僅在價格,而在「是否事前告知」。有網友指出,這類高值醫療耗材常不在保險或醫保給付範圍內,需由患者自費負擔,但依法應在術前充分說明,並取得患者或家屬同意。甚至有案例指出,部分患者是在進入手術室後才被告知需額外自費,陷入不得不同意的困境。
根據大陸《民法典》第1219條規定,醫療機構在進行手術或使用特殊醫療材料前,應向患者說明病情、醫療措施、風險及費用,並取得明確同意。相關醫療主管部門也要求,高值耗材若需另行收費,必須事前告知並簽署知情同意書,以保障患者知情權與選擇權。回到本案,從檢查到手術間隔約5天,並非緊急醫療情況,理應有充足時間進行費用說明。若家屬所述屬實,院方在術前未明確告知,術後才將費用列入帳單,恐涉及程序瑕疵,甚至違反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