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檢擴大偵辦謝典霖賄選貪瀆案 議會秘書長等人改列被告
彰化地檢署指揮大批檢調廉人員,擴大偵辦議長謝典霖涉及賄選、貪瀆案,兵分30多路前往縣議會與被告和關係人住處搜索,約談多名議會主管、承辦人員等36人。經漏夜偵訊,議會陳姓秘書長等6人,因涉犯貪污等罪嫌,分別以1萬到5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其餘則無保先行請回。(李河錫報導)
彰化地檢署10月29日擴大偵辦議長謝典霖等人涉嫌違反選罷法與貪污等案件,指揮大批檢調廉人員,兵分30多路,前往議會與被告住處搜索,約談議會主管、承辦人員與廠商等36人到案說明。
經漏夜偵訊,襄閱主任檢察官高如應表示,經專案團隊檢察官訊問,認為議會陳姓秘書長、黃姓主管、張姓承辦人員,以及游姓、林姓和邱姓等5人,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刑法登載不實公文書,以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嫌重大,但認為尚無羈押必要,在30日凌晨,分別以1萬到5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其餘相關被告及證人則先行請回。
因議長謝典霖和父親謝新隆涉及本案,還被彰化地院裁定羈押禁見中,2個月羈押期將在11月18日屆滿;如今,檢方又大動作追查多項貪瀆、不當挪用公款等案外案,外界認為,謝典霖2人想拚交保解除羈押,將不太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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