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業眾信:員工獎酬制度有助企業留才
良好的員工獎酬制度也是提升員工士氣及增加員工續航力的留才助力。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會計師徐瑩瑩提醒企業,面對大缺工時代,務必提高對員工權益的重視,透過良好的獎酬制度達到育才、留才、徵才之企業競爭力。
徐瑩瑩說明,目前企業各種員工獎酬發放對象,得包含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該控制或從屬公司可依基秘字第017號函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等規定,於既得期間內認列費用並得列報薪資支出,以利集團企業留才與國際接軌。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產業創新條例第19條之1股份基礎給付所得緩課規定之員工(包含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員工)於取得股票/可處分日年度按時價計算全年合計500萬元總額內之股票,自取得股票日起持有股票且繼續於公司服務累計達二年者得選擇(經擇定不得變更)免予計入當年度所得額課稅,延緩至實際轉讓時按轉讓價格或取得股票/可處分日之時價孰低者計算所得課稅,轉讓股份者若實際轉讓時價低於取得股票日之時價,稅負負擔會較未適用緩課為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