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廚餘擬納入動物循環原料 飼料工廠處理可餵豬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5日電)為防範非洲豬瘟,明年起全面禁止廚餘養豬,農業部推動廚餘飼料化,日前預告修正多項規定,擬將事業廚餘納入「動物性循環原料」,經飼料工廠加工處理後,可用於餵豬。
農業部日前預告修正多項行政法規,將使用特定來源廚餘原料、符合高溫蒸煮特定加工處理程序的「動物性循環原料」,視為動物性飼料,讓廚餘養豬戶在全面禁用廚餘後,仍有安全且規格化的替代性飼料產品。
農業部預告修正的規定,包括「應上傳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規模及品目」、「飼料詳細品目」、「可供給家畜、家禽、水產動物之飼料」、「不得使用於飼料或飼料添加物之物質」。
農業部同時預告訂定「循環原料飼料工廠設廠標準」,相關修正規定的預告期都到8月12日。
在全面禁用廚餘前,農業部為降低非洲豬瘟風險,將今年列為轉型期,已禁止家用廚餘養豬,只開放使用事業廚餘、動物性廢渣及畜禽屠宰下腳料等動物性廢棄物。
根據農業部預告,「動物性循環原料」包括事業廚餘、動物性廢渣及畜禽屠宰下腳料,還有特定來源的一般廢棄物,包含集中供膳學校、國防部所屬軍事及軍事教育機關、法務部所屬矯正機關產生的廚餘等。
農業部預告也規範「動物性循環原料」須在符合「循環原料飼料工廠設廠標準」的工廠加工處理,使用具溫度、時間監測及攪拌功能的高溫蒸煮設備,物料中心溫度須達攝氏90度以上並持續1小時。
依據預告規定,循環原料飼料業者應按月申報產品產製量及販售流向,業者設置循環原料飼料工廠,應配置專任專業人員,確保原料來源及產品流向可完整追溯。
農業部指出,將輔導廚餘共同蒸煮場轉型循環原料飼料工廠,未來相關法規公告後,可望加速輔導業者取得工廠登記證,轉型為循環原料飼料工廠。(編輯:張雅淨)115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