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國安機密外洩首例!副理涉竊 21 件機密外流至中國,遭求刑 7 年
台北市調查處原本偵辦港籍商人丁小琥在台發展共諜組織一案,追查扣案證物時另案發現,台積電陳姓副理(下稱陳男)涉嫌擅自重製取得國安等級營業祕密。台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 2026 年 7 月 20 日偵查終結,依國家安全法、營業祕密法起訴陳男,並向法院求處 7 年徒刑。全案為台灣首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祕密意圖外流中國案。
陳男被控於 2023 年 5 月至 2024 年 2 月間,與丁男共謀在中國設立「中國半導體材料分析公司」(簡稱 CSMAC),並擬具「藍海計畫」。他為讓丁男引介的中方金主、技術專家認可自己的半導體製程與材料技術水準,竟無權擅自重製台積電國安與一般營業祕密共 21 件,攜回家中研讀,意圖在中國使用。
丁小琥吸收多名現、退役軍官,牽出台積電副理
香港籍商人丁小琥自 2018 年起,假藉湖南省芷江媽祖文化交流協會副會長身分,以媽祖交流或商務觀光名義多次來台,花費逾千萬元發展共諜組織,成功吸收多名現、退役軍官蒐集機密,並遊說對方在兩岸開戰時消極不抵抗。
丁小琥吸收的退役陸軍中校王文豪、國防部參謀本部防空飛彈指揮部退役中校譚俊明等人成為共諜組織核心,這些軍人趁承辦人短暫離座、電腦尚未進入保護程式之際,私自操作對方的個人軍用電腦,並透過雲端硬碟上傳資料,藉此刺探、收集非業管機密業務,並洩露軍事機敏訊息。
台灣高等法院 2026 年 4 月 15 日就王文豪等 6 名軍人涉嫌被中共吸收刺探、收集機密或公務資料一案判決有罪,分別量處 4 年 6 月至 8 年 6 月不等徒刑。
丁小琥依中共軍委政治部聯絡局南寧工作站黃姓主任指示,除了在台發展組織,也積極收集、刺探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祕密相關的情訊。他吸收一名黃姓人士後,透過對方引薦,認識任職台積電的陳男。
陳男竊 21 件國安與一般營業祕密,將台灣先進半導體技術外流至中國
陳男時任台積電副理,與丁男共謀在中國設立 CSMAC,由陳男擬具「藍海計畫」,即中國製造半導體基地計畫,企圖挖角台灣半導體產業人才赴中國 CSMAC 工作, 接著進一步再滲透台灣半導體產業,並以續回流 CSMAC 的方式 ,逐步侵蝕台灣半導體在國際的領先競爭地位。
為讓丁男引介的中方金主、技術專家認可他在半導體製程與材料領域的技術水準,陳男涉嫌竊取國安與一般營業祕密共 21 件,企圖將台灣先進半導體技術外流至中國。台積電內部察覺異狀後展開調查,已取回全數遭非法重製的技術文件。
檢調 2026 年 5 月 28 日搜索 5 處地點,約談 3 人、查證 1 人,陳男經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至今。高檢署密集偵訊陳男與相關證人,分析電磁紀錄與證物後,認定陳男犯罪事證明確。
起訴求刑 7 年,高檢署:技術紅線不容跨越
高檢署 2026 年 7 月 20 日偵查終結,依國家安全法、營業祕密法起訴陳男;丁男已於 2026 年 4 月看守所內病故,原訂當月就共諜組織案宣判,因此獲不起訴處分。
高檢署審酌台積電是全球領先的半導體製造公司,技術領先優勢帶動台灣經濟民生,更是嚴峻國際環境中台灣整體半導體產業競爭力的指標。陳男明知此情,仍罔顧產業倫理與競爭秩序,大量非法重製台積電國安與一般營業祕密,以遂行他與丁男在中國的「藍海計畫」,意圖扶植中國半導體科技發展,因此請求法院量處他 7 年徒刑。
高檢署強調,技術底線不容跨越,法律紅線不容挑戰。高檢署身為守護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與國家科技安全的執法者,針對任何企圖破壞台灣科技優勢、非法將核心關鍵技術洩漏至外國、中國或其他境外勢力的犯罪行為,將從嚴、從速偵辦,絕不寬貸,以確保台灣護國神山群的全球技術領先地位。
丁小琥在台發展的共諜組織案,另有王文豪等 6 名軍人於 2026 年 4 月 15 日經台灣高等法院依吸收刺探、收集機密或公務資料等罪名判刑,分別量處 4 年 6 月至 8 年 6 月不等,與陳男遭起訴的營業祕密案分屬不同案件。
資料來源:中央社、聯合報、大紀元;本文初稿由 AI 協助整理,編輯:支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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