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員工入職半年「化工分裝誤倒」中毒身亡 老闆遭起訴過失致死

鏡新聞

更新於 19小時前 • 發布於 19小時前 • 鏡新聞
潘姓員工分裝化學品時,不慎將強鹼硫化鈉倒入殘留酸性液體的桶槽,產生劇毒硫化氫氣體,潘男當場昏迷,送醫9天後不治。(示意圖,取自photo AC)

桃園市中壢區批發化學原料的昱大行公司,2024年發生工安意外,員工潘姓男子在工廠外分裝化學品時,不慎將強鹼硫化鈉倒入殘留酸性液體的桶槽,瞬間產生劇毒硫化氫氣體,潘男當場吸入昏迷,送醫9天後仍不治。桃園地檢署依過失致死及職業安全衛生法起訴昱大行負責人陳姓男子。

起訴書指出,潘姓男子任職昱大行僅半年,主要負責將客戶訂購的硫化鈉水溶液分裝後運送至工廠。2024年12月21日上午9時10分,他駕駛堆高機,準備將15%硫化鈉水溶液倒入標示「白色」的黑色分裝桶內時,因現場管理混亂,將標示「黃色」的酸性桶誤當作目標桶。

強鹼硫化鈉與桶內殘留酸性化學品接觸後,立即發生劇烈化學反應,產生濃烈硫化氫氣體,由於氣體毒性極高,潘男因靠近原料桶開關閥吸入毒氣,當場昏迷倒地,經送醫急救後,潘男仍於9天後因硫化氫中毒及缺氧性腦病變不治。

硫化氫濃度達100至150PPM會麻痺嗅神經,500至700PPM會讓人數分鐘內昏迷、1小時內死亡,濃度超過1000PPM甚至可能立刻致命。

檢方指出,昱大行公司負責人陳姓男子明知硫化鈉與酸性物質接觸會釋放致命氣體,卻未依規定分區管理、標示化學品,也未提供員工危害化學品教育訓練,現場缺乏足夠防護設備,員工亦未被要求佩戴完整防護用具;認為陳男未善盡雇主職業安全責任,與潘男的死亡具有因果關係,已觸犯過失致死罪及職業安全衛生法,建請法院從重論處,並對昱大行公司課以罰金。

立即加入鏡新聞LINE官方帳號,隨時掌握熱門話題

延伸閱讀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立院藍白強勢闖關3大爭議法案 政院出手了:將採取合法合憲救濟手段

鏡報
02

內政部解散5運作異常團體 涉發展組織「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入列

自由電子報
03

頂大生被丟包台64遭輾斃!「第二台車」視角曝光

民視新聞網
04

3友約聚餐騎車途中2人消失!領路者折返找嘸 接電話才知雙雙身亡

鏡週刊
05

藍白連續三讀爭議法!政院不忍了強硬回擊

NOWNEWS今日新聞
06

黃國昌告別立院「新工作曝光了」!他鬆口認了5身分:卸任後蠻忙的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